警員涉騙學生資助案 地政署職員指 被告名下10地已獲准建丁屋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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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原住民男警疑於大專時期隱瞞持有12幅共值約125萬元土地,涉嫌詐騙學生資助辦事處逾19萬資助一案續審。被告所屬村的司理今(19日)供稱,曾介紹過人給被告認識並有提及丁屋,而地政總署地政主任則指,被告18歲時曾申請行使其丁權及稱有地,要興建丁屋,調查期間發現,他名下的其中10幅地,已獲批興建丁屋。裁判官裁定此案表證成立,被告或出庭自辯。

司理古乙興稱曾就丁屋事宜介紹男子予被告古俊輝認識。(資料圖片)

被告古俊輝,26歲,被指在修讀銀行及金融管理高級文憑時,於2013年至2014年間,未向學生資助處申報他或他家人擁有土地或物業,從而令處方發放兩筆合共約193,000元資助金。

司理曾就丁屋事介紹他人予被告認識

大埔梧桐寨村負責掌管古氏族譜的司理古乙興供稱,於2010年3月,即被告剛滿18歲後,約被告見面。他稱只是純粹介紹一個朋友與被告認識,期間提到丁屋,但無說到購買丁權。他又指從新聞得悉套丁犯法,當日見了15分鐘就離去。

時任大埔梧桐寨村村長丘觀連謂,古乙興曾就證明被告是否原居民一事找他。丘村長於2010年2月簽署文件,證明被告是原居民。

被告的丁屋申請已獲批

地政總署地政主任梁宏輝指,被告於2011年8月到地政總署辦公室作聲明,表示他有地及有丁權,以向政府申請興建丁屋。另一地政主任梁鴻鏘供稱,於2017年6月2日處理被告的丁屋申請。他補充被告的申請已獲批,當日的手續為簽署通知書等文件。梁透露,被告的申請涉及10幅土地。

裁判官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被告下午或出庭自辯。

案件編號:WKCC44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