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未有裁決 官恐結果或構成影響 套丁案上訴期再押後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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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發展商被指向原居民購買其丁權,並在申請興建丁屋時涉詐騙地政總署,發展商和涉案11名原居民於2015年被裁定相關控罪罪成,並遭判囚。各被告均提出上訴,案件今(28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進行指示聆訊。上訴庭法官指,考慮高院早前處理挑戰丁屋的司法覆核案,或對本案有影響,遂把原定本年3月的上訴審期則擱置。

高院未就丁屋政策的司法覆核案下裁決,套丁案的上訴亦要再改期。(資料圖片)

本案12名上訴人包括發展商李欽培,以及11名沙田原居民: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全部均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李被判囚3年,除了温貴麟和鄭興因年老被判囚2年半外,其餘9名原居民判囚2年10個月。

覆核案主要爭議丁屋政策

而法官潘兆初今在指示聆訊中提及,另一名法官周家明早前審理一宗涉及丁權的司法覆核案件,是首宗挑戰丁屋政策的案件,並處理如何解讀《基本法》第40條,潘官查問該案的結果會否對是次上訴案有幫助。潘官指以他所知,政府和鄉議局在覆核案中均認為,丁屋政策是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惟政府認為丁屋政策亦受其他法律條文規範;鄉議局則不同意。

律政司認為毋須等候覆案結果

律政司一方則認為,毋需等候覆核案的判決。律政司解釋,本案是涉及串謀詐騙的刑事案件,同時覆核案的主要議題是丁屋政策是否歧視女性和非原居民。惟潘官認為,案件對參與發展丁屋的人影響大,遂擱置原定於本年3月5日至14日的審期,並批准控辯雙方於本年6至8月間,呈交專家證供和陳詞,期間會等候覆核案是否有裁決。若未有裁決,上訴庭要再作指示。

案件編號:CACC4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