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政府研國際學校學生都要學 英基:不偏重任何一國國歌
政府公布《國歌法》本地立法建議,文件列明中、小學須教育學生唱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國歌奏唱禮儀。雖然政府消息人士稱,條文中沒有罰則,但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現時以課程指引或通告等規範教學內容是行之有效,沒有必要立法規管教授國歌。消息指教育局正研究將國際學校納入有關法例中,有國際學校機構直言,課程不會偏重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歌。
全國人大去年底通過全國性法律《國歌法》,因此也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交由香港政府透過本地立法實施。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披露,當局建議應由行政長官規定奏唱國歌的場合,奏唱國歌時出席者須肅立莊重,而中小學須教學生唱國歌、了解國歌歷史和精神等,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又或侮辱國歌,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雖然政府消息人士強調當局並非在原有機制上添加教授國歌的要求或壓力,而條文中亦沒有罰則,惟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教協副會長葉建源認為,政府少有以法例規管教育內容,相信立法後在教學上不會有太大變化,但心理上或有不同。
中學校長會主席李雪英亦相信,大部分學校現時的做法已符合政府立法建議要求,「執行上沒什麼需要調節」,但她認為,若有關建議屬實,應屬政府首次以立法規限學校課程內容,她將與執委會研究有關文件。
英基:68%成學生持外國護照
另有小學校長直言,該校音樂科一直有教國歌,未來不會特別強調或將國歌教育政治化;他又認為,政府有權決定課程內容,但明言政府應該給予清晰指引,別令學校成為「磨心」。
國際學校方面,政府消息人士稱,教育局正研究將國際學校納入有關法例中。英基學校協會回覆表示,現時英基屬下學校約7成學生為香港永久居民,其餘則不是;國籍方面,30%學生擁有香港特區護照,2%有中國護照,其餘68%擁有外國護照。由於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學校獲國際文憑機構認證教授國際文憑課程(IB課程),故課程不會偏重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歌。英基表示,未有參與任何有關推行國歌法的討論,作爲國際學校機構,英基頌揚學生所代表的不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