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中小學須推廣但不設罰則 消息:教局研延伸至國際學校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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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國歌法》立法建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披露,中小學生須學唱及了解國歌歷史。政府消息人士表示,當局會沿用現行學校教育國歌的指引,無意就教國歌添加要求或壓力,又透露教育局正研究將國際學校納入有關法例中。
《國歌法》本地立法建議列出,「中、小學須教育學生唱國歌、了建國歌的歷史和精神,以及遵重國歌奏唱禮儀」。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明白教育界對有關條例的關注,當局亦有主動各教育界了解,因應本地實際情況,繼續沿用現有學校的指引,教授國歌,強調當局並非在原有機制上添加教國歌的要求或壓力,條文中亦沒有罰則。
對於國際學校是否亦要納入有關的法例中,須教國歌及了解歌曲的歷史,消息人士指教育局正在研究,制定設實可行的方法處理,而學校不按照教育條例教育國歌,現行教育條例亦有罰則可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