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上訴】法庭如何看待「公民抗命」 終院將作最終裁決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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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發起群眾衝擊「公民廣場」,掀起佔領運動的序幕,事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但只被判社服令和緩刑。豈料律政司連番追擊覆核刑期,上訴庭去年改判3人入獄6至8個月。3人去年底就新判刑提終極上訴,終審法院將於今(16日)進行聆訊,並會就4個法律問題作爭辯,但最為觸目的是終院會如何看待「公民抗命」這犯案動機,或為日後更多的政治案件「一錘定音」。

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會在上訴中提「公民抗命」作爭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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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曾形容如歷「奇妙旅程」

公民廣場案事發至今歷時近4年,一波三折。正如周永康去年獲准保釋時,特別「多謝」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帶給他們一段「奇妙旅程」,三名年輕學運領袖在這件案中,經歷歡笑和失望垂淚的日子,他們的支持者亦伴隨他們走過。三人原審當日獲判社服令和緩刑,庭內的掌聲和歡呼言猶在耳,轉眼間他們又被改判入獄,戰友和支持者含淚目送他們的囚車開往牢獄。

周永康申請保釋後與羅冠聰及黃之鋒一同離開法院,三人面帶笑容,流露久別重逢的喜悅。(梁鵬威攝)

終院將就四大理據爭辯

公眾除了關心三人的判刑結果,更在意本案如何為陸續有來、涉及集會和衝擊的政治案件定調,原審裁判官和上訴庭法官在考慮判刑時截然不同的取態和措辭,亦引出更多關於暴力、公民抗命的法律討論。

事實上,終院今次要處理的「四大上訴理據」,包括:

1. 上訴庭能否逆轉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
2. 上訴庭新頒布的判刑原則能否追溯應用於本案;
3. 上訴庭未為未滿21歲的黃之鋒索取報告;
4. 法庭應如何看待「公民抗命」這個犯案動機。

頭3項直接影響三人判刑的議題,至於第4個論點,終審庭的決定預計會影響日後更多關乎行使公民憲法權利的政治案件。

三子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

上訴人黃之鋒(21歲)、羅冠聰(24歲)及周永康(26歲),被裁定2014年9月26日晚衝入立法會外俗稱「公民廣場」的空地,羅更被指在講台上呼籲示威者參與,三人經審訊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羅則另外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黃之鋒命運仍未明確

終院早前批准三人以5萬元現金和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等候終極上訴結果,若終院今下裁決判三人敗訴,三人須被押反獄中繼續服刑;即使三人獲勝訴且不用再回獄中服刑,由於黃之鋒另涉一宗佔旺蔑視法庭案,該案暫定於明日(17日)在高院處理,故即使這案裁決已定,黃之鋒是否能免再入獄仍未明確。

案件編號:FACC8-1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