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馬恩國引述立法五核心 法律組織︰只是自說自話
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政府發言人今午(2日)表示,準備以本地立法方式實施《國歌法》,未立法前不會執法。不過,正隨團訪京的民建聯執業大律師馬恩國引述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稱,港府要處理刑事部分,並指《國歌法》至少有五點「核心要素不能少」。
有本地法律組織認為,由於須經本地立法,所謂核心要素,都只是自說自話。有律師質疑,民政事務局轄下委員會所製廣告截取國歌並穿插對白,都屬「二次創作」。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尤其牽涉刑法問題,須按照「一國兩制」框架,港府在落實條文時,須分清楚政策指令及刑事法。
法政匯思︰牽涉多個定義問題 冀港府公眾諮商
法政匯思召集人文浩正認為,《國歌法》須透過本地立法方式實施,所以原則上,馬恩國引述李飛所謂的要點,都只不過是自說自話,港府在本地立法上「可以完全不用理會」。他認為,本地立法最重要,是令公眾清楚明白自己的權利及責任,尤其《國歌法》較複雜,當中有不少細節須斟酌,如何謂「場合肅穆」、「站立」等要有清晰定義。
不過,文浩正認為,即使原則上李飛是自說自話,但相信部分政黨都會參考,正正是市民所擔心。由於中港法律不同,希望政府就該法律實施情況諮詢公眾意見。他又質疑,民政事務局轄下的公民事務委員會所製作的廣告,有截取國歌並穿插對白,都屬「二次創作」,按馬恩國的引述,質疑政府做法是否都屬於踩界,「又有無權使用?」。
湯家驊︰刑法須按「一國兩制」框架
湯家驊關注,馬恩國引述李飛指,應處理如何以刑事處罰代替行政拘留,同時又提到五點要素,包括強制性中小學國歌教育,擔心會混淆視聽,令人質疑是否學校不播國歌就是觸犯刑事法。湯家驊認為,中港法律有「相當不同的地方」,他雖然不評論內地法制,但認為本港不能將「政策指令」與「刑事」混為一談,所有刑法必須按照「一國兩制」的框架,希望港府在落實條文時,須分清楚政策及刑事法。
全國性法律實施要「本地化」
參考立法會資料,就將全國性法律要納入「附件三」,若納入法律有必要作本地化修改或適應才可在香港實施,便會透過本地立法方式實施;如該項納入法律對香港會有實質影響,當局會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意見,並會諮詢法律界及其他有關人士。如《國旗及國徽條例》,便透過本地立法方式,在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