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8人陪審團退庭商議7小時未有裁決 案件明續

撰文:陳雯慧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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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300萬元的裝修,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案件經25天聆訊,由8人組成的陪審團今(2日)中午一時前退庭商議裁決,惟商議至晚上8時仍未有裁決,更有提出了兩問題,法官決定把案押後至明天。

傍晚近8時,曾蔭權與太太再回到法院。(梁鵬威攝)

晚上8時:案件押後明天

陪審團第二次提問,問題應有兩條,但法官表明因今日已經歷長時間,不會處理,留待明天解答他們,要求他們在高院過夜休息,並指會有獨立房給他們休息,請他們停止討論,明早亦會替他們預備早餐,案件在明天(3日)上午9時半繼續。據悉,兩問題若非處理發牌,接受裝修是否屬貪污,及入罪是否一定要與發牌有關。

下午5時22分:陪審團收到相關條文

雖然陪審團下午約四時已要求取閱部份條文,但法庭至下午5時多才回應陪審團,並把他們要求部份有關《防止賂賄條例》條例的中、英文版本交給他們,不過他們要求條例中第12條的條文,由於是針對刑罰的部份,法官認為陪審團毋須理會,故只給予以下的文件:

1)   第2條中針對「利益」定義;

2)   第4(2b)(a)條中行政長官受賄條文;

3)   第11(1)(a)(b)(c)條有關行賄者及受賄者的目的。

曾蔭權今早與妻手牽手步入法院。(鄭子峰攝)

下午4:25:陪審團要求取法律條文副本

下午4時25分,因陪審團有問題而需再度開庭,曾蔭權及親友、控辯律師團隊等亦返回法庭。法官入庭前,戴上法院耳機的曾蔭權在被告欄內取出手提電話並專注良久,他向入場法官行禮後,仍然機不離手,多次「篤電話」。法庭職員及懲教人員均未予阻止。

陪審員在4時左右提出問題,是要取《防止賄賂條例》部份條例的副本,法官表示同意,他說自己過去曾被陪審團問過取字典、地圖,若無傷害,是可以給予,現押後一段時間,讓控辯雙方商議給那些副本予陪審員。控方曾要求法官讀出,並由陪審員抄下,但法官認為這是愚蠢的建議(stupid idea)。

曾蔭權在陪審團退庭後已離開法院。(梁鵬威攝)

中午12:50:陪審團退庭

法官在約下午一時前完成引導陪審團,並再提醒陪審員作出的誓詞,須作出真實裁決。陪審員若未能達致一致裁決,無論是否罪成或脫罪,達致裁決的比例必須為7比1、或6比2,但不能接受5比3的裁決結果。

曾蔭權今早在法庭小休後有點不自如,曾經連續咳嗽多聲,要連忙喝水紓緩。他又一度以左手拓着額頭,閉目養神,嘴巴多次移動呈咀嚼及吞嚥狀。法官讀畢陳辭後,他隨即望向旁聽席的家人,又抬頭乾向望天花板唸唸有詞及深呼吸。陪審團退庭後,曾蔭權步出被告欄牽着太太的手步出發。

曾蔭權與妻子及兩兒今天都有到庭。(鄭子峰攝)

早上9:30: 曾蔭權與妻子到法庭

戴着紅色煲呔的曾蔭權,與身穿粉紅色的外大套的曾太手挽手乘坐政府七人私家車,今早9時半到庭。現年73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

法官陳慶偉今日繼續引導陪審員,覆述前商經局局長劉吳惠蘭和前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的證供,並表示自己很有信心中午前能完成引導。到庭聽審的曾蔭權親友在旁聽席上皆目無表情。坐進被告欄的曾蔭權掛着法庭耳機聆聽法官發言,期間頻頻抬頭望向庭內天花板發呆,亦多次閉目思考。

控罪期間曾正審批數碼廣播牌照

控方案情指,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被告曾蔭權身為時任特首、行政會議主席,正審批數碼廣播牌照,最終批出牌照予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後來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

2012年2月20日始傳媒揭發曾蔭權出席澳門賭場春茗、乘坐私人飛機和私人遊艇等,負面新聞一觸即發,三日後更揭發曾蔭權缷任後居住的深圳東海花園豪宅樓高三層、佔地面積達6700平方米,內裏裝修美倫美奐,業主正是雄濤廣播大股東、深圳東海集主席黃楚標。

業主為曾氏夫婦度身訂造室內設計

控方調查發現,曾蔭權與黃楚標在2010年年中已達成租用深圳東海花園豪宅的共識,曾太更於2010年11月將深圳大宅的人民幣80萬元年租,透過東亞銀行轉帳予深圳東海集團旗下的香港公司。

黃楚標更透過雄濤廣播另一股東鄭經翰拉線,聘請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為曾氏夫婦「度身訂造」室內的單位設計,曾太更帶風水師勘察大宅風水,可是大宅價值300萬港元裝修費、何周禮35萬元的設計費,全由深圳東海集團支付。曾蔭權更推薦何周禮取得榮譽勳章。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