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黃之鋒羅冠聰保釋申請 終院10.24處理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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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三年前佔領運動前夕發起衝「公民廣場」,從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三人今年八月被上訴庭改判入獄6至8月。三人早前已決定就刑刑提終極上訴,終院定於下周二(24日)早上,黃之鋒及羅冠聰的保釋申請,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處理,預料需時一小時。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2014年9月26日當晚,分別爬過圍欄進入廣場,在台上呼籲巿民參與,黃及周各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成,羅則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原審裁判官張天雁,體諒三人當時只為表達訴求,並非為一己私利,也認為暴力程度不算嚴重,最終只判周被判監禁三周,但准緩刑一年,黃及羅則分別被判80小時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全部毋須入獄。
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上訴庭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於今年八月判三人入獄6至8月。三人早前已決定就刑刑提終極上訴,終院定於下周二(24日)早上,黃之鋒及羅冠聰的保釋申請,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