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場淪陷】屋苑車位價近年屢創新高 學者:地政執法將震撼市場
早於70年代起,政府已在屋苑地契列明車位禁租予街客,惟當局少有執法,以致違契愈趨嚴重,間接令車位變「金蛋」,助長炒風。過去10年,大型屋苑的車位價格普遍上升逾3倍。
經濟學者指,如政府全面驅逐停車場街客,屋苑車位需求將急降,租值大跌,全港車位價或挫逾一成。
有土地政策智庫成員認為,當局日後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查核車主身份,杜絕街客進駐屋苑車場。
過去50年批出屋苑地契 多訂明車位禁租街客
《香港01》翻查多份屋苑地契,發現政府由70年代開始加入條款,限制屋苑車位只供住戶、佔用人和真誠訪客擁有的車輛停泊。約2000年開始,政府進一步收緊限制,規定只有屋苑單位業主才可購入車位。
按年份推算,現時本港樓齡50年或以下的屋苑,除相對少數屋苑因屬舊地契重建項目而未加入限制條款外,大部分屋苑的車位其實都禁租予街客;而樓齡20年內的屋苑,大部分泊車位更有業權限制,不可轉讓予非住戶。
批出地契年份* | 地契一般有相關規定** |
約1970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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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97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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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000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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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01》資料室
註:
*批出地契的時間未必等同大廈落成時間,地契可以遠早於大廈落成前批出
**極少數的屋苑或因情況特殊,地政總署未有於地契施加相關規定,或用字略有不同
地政署漠視屋苑車場違契 泊車位租金價值飇升
屋苑地契雖規定泊車位只供住戶使用,但《香港01》揭出至少4個屋苑違契情況普遍。記者向地政總署查詢過去3年,就私人屋苑車位違契的投訴數字及跟進行動,署方僅回應過往有處理過相關投訴,但指無現成統計數字。
記者其後再向地政總署查詢,政府何時開始在私人屋苑的批地文件中,加入泊車位使用限制的相關條款,是否與批地政策有關。地政總署回覆指,就每幅土地擬備地契條款時,會就不同範疇包括停車泊位的要求諮詢相關部門。署方又指,規管私人屋苑停車泊位的使用者,屬運輸政策問題,請記者向相關部門查詢。
事實上,政府多年來疏於執法,令車位禁租街客的條款淪為白紙。車位業主看準漏洞,引入街客搶高租金,物業管理公司放任不管,結果屋苑車場積陋成習,車位租金和價值被「托起」,甚至有地產經紀為求促成交易,誤導準買家指車位並無使用限制。
經濟學者:執法衝擊市場 全港車位價或挫逾一成
記者翻查土地註冊處註冊紀錄,過去10年,大型屋苑的車位價格普遍上升逾3倍,個別屋苑如沙田翠擁華庭更急升10.8倍,期間二手樓價指數上升只約2倍。
經濟學家、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關焯照指出,如政府主動執法,驅逐街客離開屋苑車場,將直接影響車位的租值和價值,「隨時會少咗幾千個(潛在)客,需求大減,租值肯定跌得好緊要,而業主取消租約隨時仲要賠錢畀租客」。
他預計,全面執法下車位市場會受到衝擊,部分投資客失去信心或選擇離場,全港車位價格或急跌一至兩成。不過,他指若政府批准屋苑車場透過補地價,換取車位鬆綁可合法租予街客,則車位的租金和價值將會回升。
規管車位違契出租 物管公司有責核實車主身份
土地監察主席、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出,地政總署一直無將屋苑車位違契問題,納入重點執法工作,過去亦是在接到投訴後,才派員處理。
他解釋,署方這樣做是因為相對霸官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問題,車位違契出租的影響較小,執法卻較困難,「霸官地好易查明,但要查屋苑車場有無街客,相對要較多功夫」。
他認為,地契既然有相關規定,地政總署應該執行,並可透過不同方式確保條款獲遵守,例如要求作為屋苑車場管理人的物業管理公司,核實車主身份,區分住客和街客,亦應加強宣傳,讓業主清楚車位使用和業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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