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僭建搜查.五】工廈劏房擬刑事化 團體批執法界線不清晰
香港樓價屢攀高峰,在寸金呎土的環境,不少港人窮畢生奮鬥,只求覓得數百呎方寸之地安居。不過,《香港01》抽查港島半山區老牌豪宅屋苑,發現不少坐擁千萬家財的中產戶及富豪,利用頂樓單位優勢擅自「向高空發展」,在天台搭建玻璃屋等違規僭建物。
香港的住屋問題,猶如鐘擺搖向兩極,劏房居民屢受屋宇署封查僭建物,突然失去安居之所;另一邊廂有業主「僭到盡」仍未清拆。一直幫助工廈住戶被逼遷的基層團體坦言,屋宇署過往強調須按僭建物的危險程度而執法,惟一直未有清晰準則,予人界線模糊之感。
(系列之五)
屋宇署自2011年起,展開針對分間單位的大規模行動,大力打擊樓宇僭建物,工廈劏房更是首當其衝。署方曾於2015年向法院申請封閉令,由警方協助查封荃灣榮豐工業大廈內的違規劏房;另葵涌致華工業大廈今年6月亦有12戶被逼遷,至今仍有住戶因付不起市場租金而滯留。
協助當區被逼遷住戶的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吳堃廉批評,屋宇署過往只下令清拆卻不安置居民,「只係由一個工廈轉去另一間工廈劏房。」屋宇署表示,自2012年至2017年5月底,一共巡查118幢工廈,發現129個被用作居住的單位,部分涉劏房,發出255張法定命令,當中219張已獲遵從,又對未有遵從法定命令的業主提出了31宗檢控。
過去鮮有豪宅業主天台僭建被罰
吳堃廉指過去較少聞及豪宅業主的天台僭建,質疑屋宇署一直強調要打擊劏房、天台屋等違法搭建物,但未有對當中的執法標準作清晰釐定,「究竟有無同步向部分屋苑嘅僭建物執法呢?」他解釋,新界村屋的天台僭建問題亦相當普遍,「當時嘅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話會加強執法,但都未見有大規模執法,住喺市區劏房嘅住戶都會有疑問。」
屋宇署於2001年界定7種優先取締的僭建物,如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新建僭建物、個別大型僭建物等,並於2011年將範圍擴大至所有位於樓宇天台、平台等僭建物,包括未有嚴重風險或對環境造成滋擾的僭建物。發展局早前亦向立法會建議修例將工廈住用刑事化,賦權予屋宇署人員毋須送達手令通知便可入屋調查的權利。
促訂立清晰指引
吳堃廉認為若建築物涉及危險性,清拆是無可厚非,「但咩情況屬於危險性呢?如果佢無一套較清晰嘅準則同指標,會較容易令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