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僭建搜查.四】業界指僭建問題普遍 批罰款少難有阻嚇性
香港樓價屢攀高峰,在寸金呎土的環境,不少港人窮畢生奮鬥,只求覓得數百呎方寸之地安居。不過,《香港01》抽查港島半山區老牌豪宅屋苑,發現不少坐擁千萬家財的中產戶及富豪,利用頂樓單位優勢擅自「向高空發展」,在天台搭建玻璃屋等違規僭建物。
業界指出,香港住宅僭建問題極為普遍,屋宇署亦一直未見大力打擊,令問題積存已久;有建築師提醒,位處極高的天台非法搭建物,大部份都未計算風力等承重力,極有可能被大風吹塌造成公眾危險。
(系列之四)
攝影:李澤彤、盧翊銘
《香港01》早前抽查半山區7個屋苑的豪宅頂層單位,發現最少31伙涉僭建,其中有屋苑16個單位就有近8成單位涉僭建,數目之多令人驚訝,但業界坦言對此並不意外。
天台僭建物或遇風倒塌
思政築覺成員、建築師關兆倫翻查屋宇署圖則,對比《香港01》的航拍圖時,形容有單位「僭建一層」的情況誇張,但他亦承認樓宇僭建問題普遍,「以往可能公眾意識唔係好強,覺得有個地方,(地方)又係我嘅,咁就加個頂。」
他稱大廈天台未有為額外加建構築物預留承重量,僭建物未經屋宇署批准擅自興建,若遇上颱風等惡劣天氣,未必可承受其風力,「會唔會不知不覺放多咗傢俬令結構受損呢,如果打風都有機會塌。」
阻嚇力不高 業主傾向僭建
關兆倫續指,屋宇署雖有作定期巡查,但全港僭建的數目龐大,署方傾向優先處理危險性較高的僭建物如招牌等。但他認為,即使署方有主動向部分業主發清拆令,礙於阻嚇力不高,拆除僭建的誘因根本不大。
屋宇署表示,署方於2016年向現存樓宇的僭建物發出12,901張清拆令,涉及約2.6萬個違例構築物。
僭建千呎 罰款僅7500
翻查過往報道,屋宇署曾於2014年向黃埔新邨6名業主發出清拆令,因該批業主未有遵從而被票控,最終分別被罰款2000至7500元不等,其中僭建逾千呎的業主,僅被罰款約7500元。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謝志堅補充,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2條,屋宇署人員需向法庭申請得手令,進入住所視察並取締違例建築工程,他坦言前提是需要有基本表證,故搜證方面比較困難。此外,他亦提醒即使僭建物是上一手業主遺留,現時持有物業的住戶仍須負上相應的法律責任,「冇得話唔為意就唔關自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