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公民廣場案】黃之鋒羅冠聰官司纏身 黃藐視法庭案仍待判刑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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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在衝公民廣場案中雖獲原審法官體量,未有判入獄刑罰,惟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今改判三人入獄6至8月。其中黃之鋒被判入獄半年,但尚涉佔旺清場的藐視法庭案,黃已認罪,正等待判刑,故他在這案外,仍要面對另一案的判刑。至於羅、周二人,雖已沒有刑事案在身,但羅過去一年,一直被宣誓風波案件困擾,他仍未透露會否上訴;周雖已到外國升學,暫離香港政治,但他原準備到美國升讀博士的計劃,也可能會因今天的裁決而受影響。

黃之鋒、羅冠聰、周之康一年前審訊時仍帶點稚氣。(資料圖片)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 三人即時入獄6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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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這「雙學三子」被定罪至刑期覆核的一年多已長大不少。(資料圖片)

周永康正準備到美國讀博士

「雙學三子」自2014年參與雨伞運動後,一直堅持「和理非」,即和平、理性及非暴力方式參與社運,三子過去牽涉的刑事官司甚少,周永康在衝擊公民廣場案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後,便遠赴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修讀一年的碩士課程,若非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周永康或已如期到美國加洲大學柏克萊分校,繼續修讀博士課程。

黃之鋒表示會認藐視法庭罪,指自己作為公民抗命的組織者,願意承擔責任。(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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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尚涉藐視法庭案

但雖如此,即使黃之鋒、羅冠聰「惹事」不多,官司卻對兩人仍「揮之不去」。

2014年10月,有的士及小巴團體申請禁制令,並成功取得法庭命令,禁止佔領者繼續霸佔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一帶的公共道路和行人路。

惟執達吏稍後到旺角佔領區作清場行動時,黃之鋒等被指阻礙清場行動,黃等30多人在兩次清場行動中被捕,後更被律政司控告藐視法庭。黃上月在高院認罪,求情時更透露他有意參選立法會,案件正待其他不認罪被告審結後,才作判刑。

羅冠聰稱已作最壞打算。(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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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涉宣誓風波仍未了結

至於羅冠聰,在衝公民廣場案外,已沒有涉及其他刑事案件,但過去一年,他一直被立法會宣誓風波而引發的「DQ」案件纏身。羅雖然一度以23歲之齡,成為本港史上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但卻因在立法會宣誓時,刻意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的「國」字提高聲調,又在誓詞前後加入「暴政必亡」、「民主自決」的內容,上月與劉小麗、姚松炎和梁國雄,遭高院裁定宣誓無效,被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

除此之外,羅冠聰更要面對民事官司衍生出來的後果,需要支付律政司訟費,以及遭立法會追討自當選以來的立法會議員酬金,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案件上訴期限於9月11日才屆滿,羅尚未透露其上訴意向。

有關佔旺清場的藐視法庭案,至今只有兩人認罪並判刑,其中有「四眼哥哥」之稱的鄭錦滿,被判入獄三個月;另一名被告,則被判入獄一個月,但准緩刑一年。

 

黃志鋒因衝擊公民廣場而被判入獄6個月,按照法例無緣參加因DQ風波而出缺的立法會港島選區議席補選,及未來5年的選舉。(資料圖片)

裁決或影響黃羅參選立法會

但若今次律政司成功申請,將「學民三子」加刑,判處監禁,刑期超過3個月,黃之鋒及羅冠聰不但無法參加立法會的補選,且在未來五年都不能將參加立法會選舉;判刑亦很大可能影響周永康赴美升讀博士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