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公民廣場案】羅冠聰周永康被押至荔枝角收押所

撰文:伍凱瑩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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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早前13名反新界東北發展案被告被覆核刑期而被判囚後,同於2014年因重奪公民廣場而被裁罪的定黃之鋒、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今午(17日)亦被上訴庭裁定改判入獄6至8個月。黃之鋒因為未滿21歲,被送至壁屋監獄,羅冠聰及周永康由另一部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

羅冠聰由囚車押走。(黃永俊攝)
有女途人擋路。(伍凱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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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及周永康,因為已年滿21歲,將會由另一部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懲教所。兩人今天被判入獄8及7月。

有女支持者情緒非常激動,以身擋車,衝向懲教人員組成的人鏈陣,懲教人員大聲喝止,終由另一支持者拉開,囚車才可以順利離開法院。亦有人被拉上警車,有支持者聲稱會到中央警署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