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陸振中涉非禮女下屬 女總督察如廁聞幫辦被搞 即想起事主X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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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陸振中涉在殘廁3度非禮女下屬,又涉危駕並襲擊同袍案,今(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女總督察徐嘉穎供稱,她在警察北區總部如廁時,聽到兩名女子談及沙頭角警署有幫辦被人「搞」,她即聯想到她早前為女事主X錄口供時,X反應激動,推斷或涉及X,她之後向X查問,X說:「我個身污糟晒。」辯方律師卻指,徐只聽到「搞」,又不知該幫辦性別,便認定是X被性侵,質疑「搞」亦可指權力鬥爭。徐則稱,以X的輩份不會被人「搞」。

被告陸振中(43歲),案發時是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被控3項非禮、1項危險駕駛、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樓傷殘人士洗手間3度非禮女子X,及在同年7月15日,在粉嶺牽晴間一樓停車場危險駕駛,襲擊X、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

被告陸振中。(朱棨新攝)
女總督察徐嘉穎稱如廁時聽到兩名女子談及有幫辦被搞,想起錄口供時情緒激動的X。(陳曉欣攝)

如廁時聽聞有幫辦被搞

女總督察徐嘉穎今接受辯方盤問,徐供稱她在2022年8月初在新界北總區總部如廁時聽到兩女傾談,一女稱:「沙頭角個幫辦好似比人搞喎。」另一人問﹕「比人搞?搞咩先。」另一人回答:「搞喎,唔係打嗰隻。」

徐稱,她回想起早前為X的受襲案錄取口供時,X的情緒異常波動,懷疑X被侵犯,故向上級匯報,並被指派跟進。

辯方律師質疑搞亦可指權力鬥爭

辯方大律師鄭明斌質疑,徐單憑「搞」一字,便聯想到X被性騷擾,律師指「搞」亦可能指權力鬥爭。徐同意,但她不認為以X的輩分會被人「搞」。

徐指X錄口供時情緒誇張

律師續指,徐只聽到:「個幫辦好似比人搞。」不知幫辦性別,徐如何想到X是該幫辦。徐回應,她在女廁聽到故聯想到幫辦是女性,而X早前錄取受襲案口供時情緒「誇張」,加上徐沒接觸過X以外的2名沙頭角幫辦,故須再向X了解。

問性侵者是誰 X手指向天

徐憶述,她相約與X的飯局上,問及X是否真的被人「搞」,X稱:「我個身污糟晒。」徐指X的回憶明顯指被人性侵。當X被問及性侵者是其上司抑或下屬時,X手指指向天,徐問性侵者是否被告時,X點頭,並崩潰痛哭。

退休總督察黃燦熊稱,當日他有上被告陸振中的車上,叫他冷靜及不要開車,陸便下車。(陳曉欣攝)

被告當晚開心並激動流了點淚

已退休前總督察黃燦熊供稱,見到被告在7月15日歡送他調任的宴會上飲了一兩杯啤酒,當晚被告表現開心,臨走前攬住他說再見,形容被告有點激動和流了點淚。

黃親自上車叫被告冷靜別開車

在被告獲督察蔡文浩等人陪同離開後約10分鐘,黃得悉被告不肯坐蔡的車,堅持自己駕車,黃隨後到牽晴間停車場勸阻。黃憶述,他到場見到被告坐在七人車司機位,督察賴文顯一隻腳踏住中門的腳踏,被告則激動大聲叫賴走開,黃其後拉走賴,自己上車,叫被告冷靜別開車。黃稱,被告其後下了車不知所終,黃見到蔡的手被包紮了,蔡說阻止被告開車時弄傷了手指。

案件編號:DCCC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