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李國永騷擾死因庭證人 稱已明事主的痛苦 冀能親身道歉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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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Lunch哥」的男子李國永,涉與一名退休女保安於2022年8月,騷擾死因庭案件的證人,李被指罵證人及舉中指。兩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案件今(20日)在高院求情。庭上讀出李的求情信,他坦言如今境況是「咎由自取」,望能時光倒流改寫事件,惟世上沒有後悔藥,冀能親身向事主道歉。法官陳慶偉提及李早前已申請法援,有意就本案裁決提出上訴,質疑其悔意流於表面。案件押後至9月24日判刑。

兩名被告:李國永(案發時17歲,學生),及賴瑞英(案發時65歲,退休保安)。賴不爭議她案發時舉起右手指罵事主。

Lunch哥李國永案發時只有17歲,他在求情信稱現已明白如今結果是咎由自取。(資料圖片/劉安琪攝)
被告李國永過往經常出現在商場的示威,被人稱為「Lunch 哥」。(資料圖片)
被告「Lunch 哥」即席坐在地下翻閱《蘋果日報》。(陳蕾蕾攝)
被告李國永當時亦個獨自在港鐵站示威,被人稱為「Lunch 哥」。(資料圖片)

3名事主對示威者的行為感害怕

陳官早前裁定,兩名被告案發時必然知悉本案3名事主為該死因聆訊的證人,而3名事主作供時明確提及當時因示威者的行為感害怕。從相關片段可見,H女士當時表現焦慮,且在成功登上私家車後便開始哭泣。無可置疑地,當時即使3名事主獲警方護送,但仍感自身安全受威脅。陳官另批評,當日示威者的行為在任合文明的法治社會均不可被接受。

李稱已明白事主的不安和痛苦望能道歉

陳官庭上讀出李的求情信,李稱明白如今的結果是他「咎由自取」,是他本人「一手一腳」將自己推入犯人欄。李又指若時光可以倒流,他願能在案發當日阻止事件的發生,改變是次悲慘的結果。然而世上沒有後悔藥,他如今亦願意承擔此惡果及刑事後果,以換取親朋戚友的原諒。李又指,他現時已明白事主案發時的不安與痛苦,望能親自向他們道歉。

李每案都上訴 官對其悔意感質疑

陳官批評李在信中僅向3名證人道歉,但未向法庭致歉,又指李早前申請法援,有意就本案裁決提出上訴,指李就其過去面對的每一宗案件均提出上訴,質疑其悔意流於表面。辯方則指,被告已深切反省,他申請法援仍在申請階段,望法庭能給予李的求情信較大比重。

李就本案須付16.3萬訟費

庭上另透露,李最少須就本案負擔16.3萬元訟費。辯方指,李只是一名普通學生,若須支付巨額訟費或面臨破產,望法庭能下令他僅須支付數千元。

案件編號:HCMP22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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