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李國永與退休女子涉騷擾死因庭證人 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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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Lunch哥」的男子李國永,涉與一名退休女保安於2022年8月,騷擾死因庭案件的證人,李被指罵證人及舉中指,兩人早前否認藐視法庭罪受審,法官陳慶偉今(26日)在高院頒下判辭,裁定兩名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9月20日求情及判刑。

兩名被告:李國永(案發時17歲,學生),及賴瑞英(案發時65歲,退休保安)。賴不爭議她案發時舉起右手指罵事主。本案主要爭議兩名被告是否知悉本案3名事主為該死因聆訊的證人;李案發時有否向證人舉中指辱罵,和指控他們「畀假口供」;及兩被告的行為是否有導致證人對上庭作供卻步的風險。

被告李國永否認藐視法庭。(劉安琪攝)

李曾表達對死者的死感關注

法官陳慶偉在判辭指,兩名被告當日必然對涉案死因研訊的進行知情,並知悉3名事主是案件的證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李曾旁聽該死因研訊,但他過去曾多次在社交平台發表與死者有關的內容,更曾稱死者之死「沉冤待雪」。基於他對死者死因的關注,他必然對死者的死因研訊有所知悉。至於女被告賴瑞英,有相關CCTV拍攝到她當日進入及離開死因庭。

H女士上車後便開始哭泣

至於被告的行為會否令到3名死因證人擔心自身安全,陳官指3名事主作供時明確提及案發時因示威者的行為感害怕。從相關片段可見,H女士當時表現焦慮,且在成功登上私家車後便開始哭泣。無可置疑地,當時即使3名事主獲警方護送,但仍感自身安全受威脅。陳官另批評,當日示威者的行為在任合文明的法治社會均不可被接受。

當時仍有其他證人未傳召

陳官又指,案發當日為死因研訊的第一天,雖然3名事主已完成作供,但仍有其他證人未傳召。兩名被告和其他示威者的行為,對3名事主及其他死因證人有可能構成不利影響和實際風險。基於以上原因,陳官裁定兩人藐視法庭罪成。

H女士被包圍並被指作假口供

H女士供稱,她於2020年就一宗死因庭案件出庭作供。當她和另外兩名證人一同離開法庭時,隨即遭一群人包圍和指罵,期間有人指控H女士在庭上作假口供。H女士確認,李國永案發時曾舉起兩隻中指,又不斷罵H女士等人。另外一名死因證人C小姐亦指,案發時在人群中認出「Lunch哥」,指他當時舉起兩隻中指及說粗口。

李曾舉中指及講粗口

東區重案組男督察供稱,他當日陪同死因案證人離開法庭時,見到李在人群中舉兩隻中指並講粗口。他亦留意到賴在離人群2至3米外的地方,大叫:「死啦你。」並夾雜一些粗口。男督察稱感覺賴當時似在吶喊助威和指揮其他人,因為大部份示威者均包圍著證人,唯獨賴站在一段距離外,感覺在外圍監察和指揮他人。

案件編號:HCMP 22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