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陸振中涉危駕 稱阻陸開車卻綁上安全帶 事主抽泣一定有發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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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陸振中涉在殘廁3度非禮女下屬,及危駕並襲擊同袍案續審,女事主X今(21日)在區域法院第六天接受辯方盤問,並提及危駕事件,X稱當時與其他同事圖阻止醉酒的被告開車,她曾坐進前座乘客位圖拔出車匙,辯方卻指X當時有綁上安全帶,更在庭上播放涉案閉路電視片段後,質疑X的說法不實,X即抽泣稱:「一定有發生...你用其中一段質疑我...我在車度真係好驚架。」

被告陸振中(43歲),案發時是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被控3項非禮、1項危險駕駛、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1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樓傷殘人士洗手間3度非禮女子X。及在同年7月15日,在粉嶺一鳴路牽晴間一樓停車場危險駕駛,襲擊X、督察蔡文浩和賴文顯。

被告陸振中否認曾非禮及襲擊其下屬。(朱棨新攝)

欲阻被告開車遭撥至倒地

X今作供時,講及被告在牽晴間停車場涉襲擊和危駕的事件。她指,當時擔心被告會開車,欲阻止對方,但越接近陸的車,越覺得危險。當她行近被告時,遭被告撥開倒地。X形容被告的動作:「好快,好突然,(X)個魂魄都未返嚟。」

曾嘗試拔車匙但不果

X續稱,被告其後登上其私家車,坐在司機位。她為阻止被告開車,遂上前至司機位和車門之間,期間被告多番關車門。被告及後把她推倒,她便走到私家車的前座乘客位,圖拔出車匙,但不果,被告隨後開車。

辯方質疑X當時綁上了安全帶

她指,被告當時「有少少失去理智」。辯方則指,X坐在前座乘客位時,有綁上安全帶。X此時開始抽泣稱:+「我真係唔記得.....記得都寫咗在口供,你係咁問我詳情,我已經記得幾多盡量記得。」

辯方播帶X即哭訴一定有發生

辯方播涉案閉路片段後,質疑X的說法不實,X哭訴:「一定有發生...你用其中一段質疑我...我在車度真係好驚架...所以我唔明你」。

案件編號:DCCC 13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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