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售公院二手藥|林哲玄稱可研立法禁轉售藥物 倡推動社區藥劑師

撰文:郭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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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TV Mall有商戶被揭轉售公立醫院一款含有「乳果糖」(Lactulose)的藥物,令人關注公院處方過量藥物而被轉售圖利。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接受《香港01》訪問認為,任何藥物都不應轉售,至於需否立法禁止轉售藥物,相信可作為藥物監管的其中一個方向,但需研究執行細節。他認為,事件反映社會對於處理剩餘藥物意識不足,短期可循減少派藥份量、增加回收藥物配套等入手。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則認為「絕對不可以轉售公院藥物」,要研究堵塞漏洞。

醫療衛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指,今次賣「二手藥」事件,反映社會對於處理多餘藥物意識不足。(資料圖片)

醫管局可研附例禁轉售「非毒藥」類

涉事的「乳果糖」藥物,非《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下的毒藥類藥物,毋須醫生處方或於藥劑師監督下銷售。醫管局追查後證實,藥物屬於曾入住香港佛教醫院的病人,令人關注公院藥物被轉售圖利的問題。

被問應否立法禁止轉售公立醫院藥物,林哲玄認為,基於儲存方法、安全性等問題,任何藥物都不應轉售,至於是否需要立法禁轉售藥物,相信可作為藥物監管的其中一個方向,細節亦要研究。

他說,「如果(涉及)Posion(毒藥)係執法問題,但如果係非毒藥類,特別指明醫管局藥物,醫管局可以研究《醫院管理局附例》係咪轉售派發藥物違法,但唔係即時處理到(問題)。」

涉事的HKTVmall強調,非常重視產品質素及安全,若發現有商戶違規出售產品,會立即將該產品下架及向商戶罰款,對於嚴重個案更會與商戶終止合作關係。(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江玉歡:政府有責任巡視監管網上銷售藥物情況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今早於電台節目曾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驚訝、不可接受,是匪夷所思」。她認為「絕對不可以轉售公院藥物」,要研究堵塞漏洞。

涉事的藥物為「非毒藥」類,可於任何零售店鋪銷售。陳凱欣認為,電子購物平台如HKTV Mall,有責保障貨物安全,包括清楚知道是由合法途徑得來。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則認為,「出售」定義較廣而網購盛行下,政府有責任多監管網上販售的藥物,「除咗話實體店舖去規管、巡查,其實有無去做返網上巡查都好緊要」,「差唔多去到市民睇到先揚出嚟,咁你要法例有咩用?」

有市民稱透過HKTVMall購買的藥物,附有公立醫院的病人標籤。(網上圖片)

倡推動社區藥劑師服務 助病人分配藥物減囤積

事件亦令人關注公立醫院向病人派發過多藥物,引致病人囤積藥物,林哲玄認為,正讓不法商人有機可乘,「講得盡啲就係『引人犯罪』,比咁多藥,大家都知值錢,(市民)我用唔晒點解唔拎去賣?」

他認為,若要即時解決問題,可從向病人減派藥物入手,另外,政府亦可推動發展社區藥劑師服務。他指,病人獲處方多種藥物後,「可能食落先知有問題」,但是新症覆診需時輪候,未必清楚應否繼續服用,社區藥劑師可為病人選出更準確藥物,減少藥物囤積、甚至轉售情況。

建立藥物收系統 政府應設配套、多宣傳

林哲玄提倡社區回收過期或剩餘藥物,建立一套妥善處理的系統,「其實呢個只係香港無,外國好多唔同地方都有。」

他提到,雖然坊間有推動藥物回收服務,但政府旗下包括衞生署、公立醫院、社區都沒有配套,未見當局有意推動此類服務,也欠缺宣傳囤藥的嚴重。「其實要教育市民知道個危險性,唔覺意畀咗小朋友當糖食,係有可能食死佢。」

他認為,除要教育宣傳外,亦要有誘因讓藥房跟隨,「因為依家我(藥房)啲藥用唔晒,已經蝕本,仲要規定比回收商,其實有另一筆開支」他提議,醫管局每日處理大量病人、藥物,可考慮協助藥房免費回收。

翻查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已註冊藥劑製品,今次涉及的貨品被列為「非毒藥」(Not A Poison),自1989年已登記,即可於可在藥房(獲授權毒藥銷售商)、藥行(列載毒藥銷售商)或其他沒有牌照的處所購買。(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截圖)

至於有意見建議醫管局藥房應研究分開取藥數次,林哲玄認為,部分病人有機會要到多個專科覆診,變相會加重病人出入醫院次數;若是需要家人陪同的長者,就更難遷就時間。另一邊廂,現時藥房工作量大,相比三數次派藥,一次性派藥更加省時合理,但同意短期內,可折衷減少每次派發份量。

至於疫情期間,當局轉介病人到社區藥房取藥、甚至進一步拓展至買藥的做法,林哲玄認為涉及複雜利益關係,「啲錢點樣分?當政府畀、醫管局買定市民買?」但他認為當局仍可參考,「依家暫時十劃未有一撇,但有得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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