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售公院二手藥|藥劑師倡檢討公院發藥機制 陳凱欣促堵塞漏洞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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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傳有人在HKTV Mall網購藥物後,收到貼有公立醫院標籤及病人名稱藥物。醫管局表示非常關注事件,衛生署會循非法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方向調查。

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蘇曜華今日(14日)表示,涉事「乳果糖」藥物不含毒藥成分,毋須醫生處方或於藥劑師監督下而可銷售,估計轉售「似乎不會觸犯法律」,惟他認為轉售公院藥物為濫用公帑,需要檢討機制,是否醫管局派太多藥。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在同一節目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驚訝、不可接受,是匪夷所思。」她認為「絕對不可以轉售公院藥物」,要研究堵塞漏洞。

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蘇曜華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涉事藥物不含毒藥成分,毋須醫生處方或於藥劑師監督下而可銷售,即任何零售店都可銷售,因此「似乎不會觸犯法律」。

售乳果糖不觸犯法律 但要檢討公院發藥制度

他補充,類似藥物包括維他命、止痛藥等,用得過量也會構成風險,例如「乳果糖」用於通便,食過量就變「瀉藥」,但就藥物性質,他認為暫時不用太擔心監管問題,不需要發牌規管。

不過他認為轉售公院藥物是濫用公帑,仍需檢討機制,包括是否醫管局派太多藥,以減少浪費。他表示之前有所聞,有長者「好慳」,食不完藥又不想丟棄,就送給別人或藥房。

他又指,價格較高的纖維粉、維他命,以及止痛藥都曾見被轉售,認為原因是病人覆診期長,要4個月到半年才見一次醫生,每次派的藥量就會很多。他舉例,醫生處方血壓藥時或會派3款,但病人可能最後只食一款,他建議病人應如實告訴醫生其食藥情況。

他又建議,「不應該一次過畀太多藥病人」,可以善用社區藥房及地區康健中心,以及在覆診期中途「見一見護士、藥劑師」,以免給予過量藥物。

HKTVmall強調,非常重視產品質素及安全,若發現有商戶違規出售產品,會立即將該產品下架及向商戶罰款,對於嚴重個案更會與商戶終止合作關係。(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陳凱欣:轉售公院藥物不可接受 應堵塞任何漏洞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則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驚訝、不可接受」。她希望醫管局追蹤到源頭,追查涉事藥物是如何流出市面。

她又表示電商平台有責任保障貨物安全,包括清楚知道是由合法途徑得來。她認為「絕對不可以轉售公院藥物」,立法會有責任堵塞任何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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