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英男生認參與2020年商場示威 官稱須判禁閉刑罰 判囚8星期
撰文:賴琦
出版:更新:
留學英國學生涉嫌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在觀塘APM商場參與「和你Sing」活動被捕,他今年返港時被控及控以非法集結罪,他早前已認罪,並稱當時受社會氣氛影響,事後已感後悔,希望法庭能輕判令他能回英繼續學業。裁判官王證瑜稱,非法集結屬嚴重罪行,須判禁閉式刑罰,若判更新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等,囚禁期或長達3年,考慮到同案另3名被告被判囚8星期,最後判被告同樣入獄8星期。
被告李君濂(現年 20 歲,學生),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於 2020 年 6 月30 日傍晚,在觀塘 APM 商場進行「和你 Sing」示威活動中非法集結。
求情稱受社會氣氛影響才參與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時只得16歲,他受當時社會氣氛影響而參與了當日活動,當日的集結並不涉暴力,亦無商店被破壞。被告在英國升學,並已完成中學課程,將於9月升讀大學,他現已感後悔,並知道要為行為負責,亦勇於承擔,希望法官判刑時會考慮他的升學發展。
被告曾展示有港獨字眼旗幟
案情指案發當日約有 100 名示威者在商場聚集並叫喊口號,期間亦有展示宣揚香港獨立旗幟,呼籲公眾參與七一遊行。該集會並未有得到批准,警方當日安排便衣警員在商場觀察情況,軍裝警後來進入商場, 並4度發出口頭警告和展示黃旗,示威者未有離開,亦有人辱罵警員,警員進行驅散時拘捕多人,包括被告。控方指被告曾展示有「香港獨立」字眼,和獅子山圖樣的藍旗。
同案另3被告認罪囚8周
同案另有 3 名被告,其中兩人黃楚婷及張仲綸於2022年4及6月被控非法集結,他們認罪後被判囚 8 周,另一被告蔣焯生同年6月在英返港時被捕;他亦同樣控罪,同被判囚 8星期。本案被告今年7月15日,被告返港時被捕。
KTCC1380/2024
返港男生涉2020年參與商場示威 認非法集結罪 案押後至8.12判刑留英學生涉2020年參與「和你Sing」 被控非法集結 還押候訊屯門大興行動基地集結案 10示威者罪成 官指行動針對警方囚1年流水式集會.終極上訴|李柱銘等7人爭議行使和平集會權 裁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