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港男生涉2020年參與商場示威 認非法集結罪 案押後至8.12判刑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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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涉嫌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在觀塘APM商場參與「和你Sing」活動被捕,他早前回港時被控以非法集結罪,案件今(24日)在觀塘法院再提訊,被告承認控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8月12日判刑,以候其更生、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需還柙。
被告李君濂(現年 20 歲,學生),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於 2020 年 6 月30 日傍晚,在觀塘 APM 商場進行「和你 Sing」示威活動中非法集結。
控方指被告曾展示有港獨字眼旗幟
案情指警方當日安排便衣警員在商場觀察情況,並留意到晚上 6 時許,約有 100 名示威者在商場聚集並叫喊口號,期間亦有展示宣揚香港獨立旗幟,呼籲公眾參與七一遊行。該集會並未有得到批准,軍裝警入商場後4 度發出口頭警告和展示黃旗,惟示威者沒有離開,並有人辱罵警員,警員之後進行驅散並拘捕多人,包括被告。控方指被告曾展示有「香港獨立」字眼,和獅子山圖樣的藍旗。
同案另3名被告認罪後囚8星期
同案另有 3 名被告,其中兩人黃楚婷及張仲綸於2022年4及6月被控非法集結,他們認罪後被判囚 8 周,另一被告蔣焯生同年6月在英返港時被捕;他亦同樣控罪,同被判囚 8星期。本案被告今年7月15日,被告返港時被捕。
案件編號:KTCC138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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