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涉合謀定價 中原遲申請反獲寛待 指政策有違原則求覆核
競爭事務委員會去年入稟,控告美聯集團和香港置業等公司等違反《競爭條例》,指他們連同中原地產、利嘉閣就一手物業交易,定出應最少收取2%實收佣金。競委會並在記者會解釋,中原在調查期間申請寬待協議,競委會最終未有對中原展開法律行動。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則申請司法覆核,指他們較中原早向競委會申請寬待但遭拒,認為競委會拒絕美聯的決定屬不合理。案件(8日)在高等法院審理。美聯指寬待政策屬「先到先得」,但中原較他們遲申請寬待,最終成功獲批。美聯指寬待政策應具透明度和可預測性的,競委會現時的做法卻違反這兩項原則。
申請人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美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美聯),答辯人為競爭事務委員會(下稱競委會)。
美聯稱2023年3月已申請寬待標記
美聯早前的入稟狀指,美聯於2023年3月據競委會的寬待政策申請寬待標記(leniency marker),惟競委會的職員稱不可再獲「寬待標記」。
中原同年5月申請寬待獲批
及至2024年1月,美聯從競委會披露的文件得知,中原主席施永青於2023年3月與競委會會面,會議紀錄指施認為寬待不適合他。同年5月,中原及利嘉閣在美聯不知情下申請寬待。雖然中原及利嘉閣未正式申請寬待,但競委會認為兩間公司已提交所有資料及協助,可被視為寬待申請者。競委會最後於5月4日與中原達成寬待協議。
政策應具透明度及可預測
美聯的律師今陳詞指,要獲得寬待,要先取得寬待標記(leniency marker),同時寬待政策應具透明度和可預測性的。競委會的做法違反這兩項原則。美聯稱他們早於2023年3月已申請「寬待標記」,競委會同月和施永青會面,施當時未有承諾提供協助。
寛待政策應屬先到先得但中原卻獲批
美聯強調,寬待政策屬「先到先得」,但中原最終獲得寬待。根據競委會的說法,重點在於哪一名參與違反《競爭條例》者,首先向競委會提供重大的協助,而中原可提供此協助,美聯則不能。
認為有意獲寛待應先申請寛待標記
美聯認為,有意獲得寬待應先申請寬待標記,並競委會評估期間,申請寬待標記者再展示如何提供協助。若競委會最終不批出寬待標記,則由排在其後的申請寬待標記者取而代之。
現行制度令涉案人可採觀望制度
美聯指,不應為非申請寬待標記者,等待有申請者被拒後,最終成為被寬待一方。若容許後者出現,會令違反《競爭條例》者採取觀望態度,不申請「寬待標記」,而是等待他人申請的情況,再作決定。美聯又指,他們未獲機會向競委會展示,可向對方提供什麼協助。
美聯同時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此外,美聯亦就競委會控告美聯違反《競爭條例》的案件,申請永久終止聆訊。美聯指,若他們在司法覆核勝訟,法庭應至少頒令暫時的終止聆訊。
競委會稱運用工具時需作出把關
競委會的律師回應指,寬待政策是要有助競委會作有效調查,以取得有用的資料。而運用此工具時,競委會需作出把關。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AL490/2024、CTEA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