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未有證據顯示黎國安法後仍違法 辯方求裁定表證不成立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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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控方上月完成舉證。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的代表律師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表證不成立。辯方強調,黎或《國安法》生效前與他人達成協議,刊登某些報道,強調當時協議合法。案中沒有證據顯示黎於《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串謀,認為控方未能證明他繼續尋求制裁。控方則指,案中有大量證據顯示黎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其立場都沒有改變。法官押後至明天(25日)頒布裁定。

黎智英。

法庭處理傳媒的煽動案時應考慮不同角色

黎智英的代表律師陳詞指,《蘋果》是一份報章,傳媒作為社會上的第四權,有監察政府和告知公眾的角色。新聞自由雖然不是「王牌」,但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法庭處理涉及傳媒的煽動案時,應考慮不同角色。

協議均在國安法前發生

辯方續指,本案涉及串謀控罪,控罪元素包括非法行為或手段。黎或於《國安法》生效前,與他人達成協議,刊登某些報道,或和一些機構合作,但當時協議屬合法。《國安法》生效後,該些行為才變成違法,亦令協議自動失效。辯方指控方沒有證據指黎於《國安法》生效後,仍然持續串謀。同時亦沒有發現新的協議。 法官李運騰則指,本案重點是在《國安法》生效後,黎是否有意圖要求外國制裁香港。提及制裁但無請求制裁

至於黎在節目、訪問和文章的觀點,辯方稱那些只是評論,這些討論在茶餐廳也會發生。黎在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中,有提及制裁,但不等於請求制裁。

辯方指黎智英在訪談節目提求制裁,但不等於請求制裁。(節目片段)
辯方指黎智英在訪問或節目提及的觀點只屬評論。(FOX Business)

控方指黎立場沒有改變

控方回應指,案中有多項直接證據,指黎的立場沒有改變,如黎智英著《蘋果》的從犯證人繼續原本的編採方針。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稱,得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嘉賓包括美國退休將軍 Jack Keane時,擔心此事敏感,黎回應指:「無得退。」

此外,黎在《國安法》生效前,向陳梓華指《國安法》是「雷聲大雨點小」,著陳不用擔心,其他重光團隊成員在文宣及國際線方面「繼續做」;另辯方黎在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中,只是發表其意見,強調不是請求制裁,控方回應指此爭議不是在中段陳詞時處理。

控方指黎曾叫「從犯證人」陳梓華(圖)不用怕,並叫國際線繼續做,認為黎的立場並無改變。(資料圖片)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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