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難民.一】有家不歸的逃亡者

撰文:麥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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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何謂家?何以無家?又何以認定了別的地方是家?4個人,本來都有家,家卻把他們推向崩潰邊緣。由踏入24小時營業麥當勞過夜之始,他們被喚作「麥難民」。難民也許是鏡頭下遠方因戰亂天災流離失所之人。這裏沒有戰亂,可是有人執紙皮過年,有人跟家人至死不相往來,有人被社會安全網拒諸門外。總之,生活好「難」。
如果家是心之所在,麥當勞能給予的除了三餐一宿,也許還能讓各有故事的人,為他們隨身行李中那無處投遞的情感,暫借容身之所。(系列四之一)
攝影:江智騫

他(丈夫)一聲不響,我便進浴室洗澡⋯⋯洗完澡出來,看到他雙腳不着地⋯⋯
麥難民──月兒

逃離夫妻怨

我們相遇那晚是凌晨2時許,10多人東歪西倒趴着睡在港島一間麥當勞;只有她,一雙眼佈滿紅絲,瞪圓看着身邊來來去去的人,不願入睡。

她叫月兒,50來歲,是這間麥當勞的新客,才宿了一個多星期。這個星期,她每朝到公廁梳洗,隨身攜同一兩件衣服替換。我們坐得近,她身上發出一陣異味,但她說不想再回到油麻地那個小小的房協長者單位。

那是她的家,兩星期前,那裏發生命案,死者是她丈夫。

才兩個星期,什麼都歷歷在目。「他(丈夫)一聲不響,我便進浴室洗澡⋯⋯洗完澡出來,看到他雙腳不着地⋯⋯」她全身發抖,呆了好久,才懂得打電話給胞妹。「着妹妹幫我報警,我不懂報警,什麼也不想處理。」她重複說着,早知他會出事,那晚她就不會去洗澡;日夜共對數十年,也猜不到他在想什麼。

我們常常以為時間可以忘記傷痛,但時間其實是自殺者家屬自責的提醒;一間屋裝得住的都是記憶,每幅牆也是逝者生存時每個日常的刻劃。

原本在內地工作的獨生女兒趕回香港,與月兒辦妥認屍手續,幾日後又匆匆返回內地。然後剩月兒一個,如常上班,返回工作了近10年的酒樓。只是每晚下班後,她繼續在公司附近徘徊,不回家。

公司附近有間麥當勞,每晚10時下班後,她便到那呆坐,半睡半醒至凌晨四五時;等到酒樓開門,再回公司找一個安靜的角落睡覺,小憩數小時,早上9時醒來,若無其事繼續開工,生活看不出重也不見得輕。

我不想承認他是我的兒子。
麥難民──張伯(化名)

逃離父子仇

張伯(化名)已退休,日間沒事做,他也不怕晚睡,夜夜在街流連。夏天的話,可能到公園坐坐;冬天太冷了,只好躲進麥當勞。

他有家的。原本與老伴、小兒子同住於一個廉租屋單位,2008年妻子去世,這間屋便被入侵,入侵者「名義上」是他的大兒子,「但我不想承認他是我的兒子」。大兒子搬進來後,小兒子一聲不響遷出,至今下落不明。

張伯所指的折磨,清官難審。他力數大兒子6宗罪:經常凌晨4點許也不睡覺,把全屋的燈開遍、強迫張伯起牀清潔『尿兜』、霸佔洗手間不讓人去,而且非常緊張大門拉閘那條『坑』,天天檢查有沒有弄髒了,一旦發現就罵張伯。大兒子還每天會寫一堆紙條來罵張伯,他雖沒有打過張伯,但好幾次拿起摺櫈作狀要打他,張伯試過受驚報警,「沒有真的打下來,但我心靈受創」。

這些話藏在心裏好久了,終於找到人訴苦。謝謝你聽我說話聽了這麼長時間。
張伯(化名)

這個廉租屋單位,大兒子沒有登記名字,張伯曾向管理處投訴為何容許沒有登記名字的人進入,看更說這些是家事,叫他自行解決。他又試過向大兒子建議,不如兩人分開居住,但對方不理,死活不走。

張伯今年78歲,耳朵不太聽得見,只好隨身攜帶紙筆,用文字代替耳朵與人交談。平日他愛看星理面相風水等叢書打發時間,算是個文人。篤信命理的他,問他是否上輩子欠了大兒子,這生晚年才會被他折磨?

剛開始和張伯搭訕時,他多次表示「我唔想講」,最後卻滔滔不絕自動和盤托出。「這些話藏在心裏好久了,終於找到人訴苦。謝謝你聽我說話聽了這麼長時間。」也許,他們需要一個深宵空間以外,也等待了一雙耳朵很久很久。

全港逾112萬65歲以上長者,每10個長者之中,有1個抑鬱。
浸信會愛羣社會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