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熱工作】勞工處建議淪為童話 清潔工:反光衣悶焗如棉襖
今年5月,天文台破記錄發出16日酷熱天氣警告。上文訪問兩位近期於工作期間中暑暈倒的清潔工,堅拒送院,除了是他們未有意識中暑的危險性,更實際的原因是中暑難定為工傷,送院只能請一天的無薪病假。
勞工處曾經推出過《戶外清潔工作地點之熱壓力評估核對表》、《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和《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小冊子,皆指出僱主在酷熱天氣下應向員工提供的支援,以預防中暑;包括提供預防中暑的裝備(如闊邊帽和透氣的反光衣)、提供清涼的食水、重新安排工作時間以避開酷熱時段、增加休息次數等。但事實是,以上所述的支援,幾乎沒有。而工人,如何在太陽下自保?
攝影:鄭子峰
上集:【酷熱工作】工作中暑難定工傷 清潔工堅拒送院:1天病假無薪
勞工處編製的《酷熱環境下工作預防中暑》小冊子列出,於炎熱天氣下,僱主和僱員應採取適當措施,避免僱員在酷熱天氣下工作引致中暑,靈活編排工作避開暑熱時段,在酷熱時段定時安排僱員在較清涼的地方小休,亦建議僱主供應清涼的飲用水。在衣著方面,小冊子建議提供寬邊帽、通爽快乾質料的衣服予僱員。《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更加詳細列出七項風險因素,評估潛在的熱壓力風險,包括溫度、濕度、空氣流通、工作量等。
另外,勞工處特別就清潔工工作的情況編製了《戶外清潔工作地點之熱壓力評估核對表》,供僱主就工人進行的戶外清潔時的中暑風險安排評估,例如有否提供合適和足夠的清潔工具,以減少清潔時所耗的氣力,有否為工人提供清涼及容易取用的飲用水、反光衣是否透氣等。
自費買寬邊帽、自行爭取早上時間完成工作
勞工處建議僱主提供「清涼」的飲用水、寬邊帽、通爽制服、清涼的小休處,現實環境中全都沒有。勞工處的建議,彷彿只是童話。
訪問這天,天文台掛出酷熱天氣警告。芳姐早上7時至下午4時上班,她緊張地說,要避開太陽最猛烈的時間,減少下午的工作量,上午要加緊進度,於中午前清理更多街上的垃圾:「晏啲做就好曬㗎喇。」她推着手推車,在街上、馬路邊掃地,沿路沒有遮蔭,靠的就只有她自掏銀包購買的草帽。
全天候需穿膠質反光衣 工人:是棉衲
她穿上膠手套翻倒垃圾桶,她說侷促,放好垃圾桶後急不及待脫下。手套還可能脫,但反光衣呢?食環署發言人回覆查詢時指,他們規定承辦商須確保其清潔員工在提供街道清潔服務時遵守職業安全措施,穿着整潔制服(包括反光背心),以保障員工在道路上工作時的安全。管工黃生說:「馬路邊要着都合情合理,欄桿入面、鋪頭門口著着咩?攞嚟搞!有啲地方,件反光衣真係完全無作用嘅。」
膠質反光衣不透氣,工人明哥劈頭就說:「最慘係着住件反光衣,棉衲嚟嘅!」黃生說,其實大可參考地盤工人的制服,一件透氣物料的制服同時有反光效果,工人便不用另外再穿着現時的膠質反光衣。
然而,有些公司為了節省成本,制服會找「倉底貨」,再印上公司名稱,盡量減低開支;黃生認為公司如此斤斤計較、算到盡,除非食環署在外判合約上更新制服規格,否則外判公司根本不會主動改善制服設計。
除了反光衣,那件藍色制服對工友而言同樣是困擾。因為制服不吸汗,很多工人都會再穿一件底衫。廉價的布料濕透後會更貼身,工友勞動時舉手投足所有皮膚都在摩擦,腋下容易被「夾位」的接縫處刮傷。這真是不為外人所知,工友阿仙起初不知,出汗後腋下都被刮傷了:「着一件衫呢,汗濕咗,呢度(腋下)會損晒,所以着兩件衫。着兩件又覺得好熱,但係着一件又刮損晒仲辛苦。搽咗(藥膏)好返,聽日着返(一件制服)又刮損。」 每到午膳時間,他們都會把握時間脫下制服晾乾,或更換另一套制服,待下午開工時能穿得乾爽。
停手就是「蛇王」 坐下休息飲水會被投訴
烈日鍛煉的還有工人的意志,因為除了一小時的午膳時間外,他們沒有休息時間,累了也不能坐下飲水休息。工人英姐說:「坐都冇坐啊,企吓㗎咋,坐又驚人哋話蛇王。」黃生說,當區的食環算得上情理兼備,但是,他們都怕了愛投訴的街坊。本周初,觀塘區逾百名食環外判清潔工發起罷工,抗議食環署待遇刻薄,有工友頂替兩更連踩12小時,坐下吃包充飢、飲水即被食環署記名。
黃生說,合約沒有列明工人有休息時間,他們工作就如賣出所有時間,「停手就屬於蛇王」:「佢唔係唔知道自己會攰、會暈,係因為驚俾人投訴,冇埋份工。」 兩個月前,有工人終撐不起背上那太陽,在街邊坐下休息飲水,有「熱心市民」見狀立刻致電當區食環投訴:「咩事?點解會有人坐咗係度做嘢?跟住食環啲大幫辦、我哋啲管理科文,起碼4、5個人,要即時去到處理。衝落去,答案就係伙記攰,坐咗喺花槽邊飲水。」他們也只敢躲避到後巷、天橋底才稍事休息。他們怕的,豈止食環署「白衣人」?
有垃圾站只得電熱水煲 工人飲水量只達標準三分一
勞工處建議僱主提供清涼的食水,而垃圾站卻只有一個小小的電熱水壺,工人在酷熱天氣下只能盛熱水。而且四處工作難常常回站内添水,工人唯有自行解決水源問題,有的雪冰水,有的攜帶水樽放在手推車上,芳姐會放在收回來的發泡膠箱內,以防太陽將水變熱;有的像明哥一樣,開工才到工作位置附近的地方裝水:「孭住仲重過擔泥。」
「我哋嗰時走遍成區,邊度有斟水機最清楚。」 說起裝水,哪裡的水熱得可以沖咖啡,哪裡可以裝得冰凍的水,他也一清二楚:「公園撳出嚟就涼啲,一開始就係凍,第二、三個去撳就唔凍、就冇㗎啦。」他說周末才多人訂場,他們大多自備水樽,所以通常也會裝到冰凍的水。
然而,即使工人熟悉補給地點,據調查顯示,工人每小時的飲水量比標準遠遠地低。當暑熱壓力指數超過28度時,國際標準化組織建議工人每小時應飲750毫升水,但實地調查卻只有277毫升,即三分一。
工人暑熱指數達須預防中暑水平 工會:反映指引只是裝飾
清潔服務職工會與綠色和平的調查,實地考察工人於下午1時至4時工作環境的暑熱壓力指數,一般超過30度,有些時段更會超過31度。暑熱壓力指數是反映溫度的綜合指數,計算氣溫、相對濕度、風速及太陽輻射,在28度左右便需要採取預防中暑的措施,而達到31度或以上時,便會帶來較嚴重的健康影響。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李逸燊說:「因為氣候變化嘅影響,未來就真係會越來越熱,未去到好嚴重嘅時候就應該開始正視、應對(戶外工作的中暑風險)。」
記者量度芳姐於10時至11時的暑熱壓力指數,也平均錄得30度以上。然而,就工人實際工作的情況所見,僱主沒有採取預防措施,皆由工人自行解決。
清潔服務職工會組織幹事杜振豪說,這些指引就如裝飾,並無效用:「如果食環署監察上嘅積極性放喺工人嘅裝備,冇足夠裝備就扣分,係好多嘢可以做到。而唔係工人有冇偷懶(坐下飲水)。但係外判制度只係諗點樣壓低成本,提高服務質素,好少從工人權益去睇。」
食環署:正研發新款制服
食環署發言人回覆指,街道潔淨服務合約中,有明文規定承辦商必須向員工提供足夠的制服和裝備,當中包括防曬帽;若承辦商未有向員工提供足夠制服或裝備,本署可向承辦商發出失責通知書。發言人指,食環署已根據勞工處的指引,為員工提供保護衣物及飲用水外,亦要求主管人員按情況需要靈活編排工作;缺乏或未能安排向員工提供足夠的飲用水的違規情況在合約條文訂明為嚴重失責行為,如承辦商違反相關條文,食環署可在無需事先警告的情況下,向承辦商發出嚴重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發言人亦指,食環署現正積極考慮聯同本港的科研機構,研發及設計具備排汗、透氣及反光功能的新款工作制服。
勞工處:無需另訂法例規定僱主採防暑措施
勞工處回覆查詢時指,每年4月至9月,均會針對中暑風險較高的戶外工作地點包括戶外清潔工作場所,加強巡查工作;目前有關工作仍在進行中。過去並沒有備存針對清潔承辦商預防中暑工作的巡查數字及發出警告信的數目。
勞工處指,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條,訂明僱主的一般性責任,即僱主需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僱員的安全和健康,包括僱主須為戶外清潔工人提供所需的防暑設施、裝備、資料、指導及訓練等。
由於上述法例已為勞工處針對未有採取應有防暑措施的清潔承辦商提供所須的執法及檢控依據,他們認為現時並無需要另訂法例。然而,自2017年至2018年6月,勞工處沒有向清潔承辦商就預防中暑工作提出過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