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4 政策】更多無家者在當眼處露宿 「擾民」真相是...
無家的處境除了因為個人際遇,也關係不同制度的拉扯:房屋、土地、外判、經濟環境以及社會福利支援。
在今天政治環境之下,要改善一連串的制度,談何容易?在制度改善之前,民間組織和立法會議員認為要訂立政策保障無家者免受滋擾的權利、以及停止政府的行政驅趕手段。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兼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形容,推動「露宿者友善政策」一事在香港仍然是漫漫長路。
攝影:歐嘉樂
(此為無家者系列五之四)
露宿者「擾民」的真相
民間組織和學者一直向政府倡議成立由政府官員、議員、露宿者代表及服務機構組成的專責小組,訂立「露宿者友善政策」,保障他們的權益,停止以「美化、綠化環境」等行政手法驅趕無家者。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說,政策應保障無家者免受滋擾的權利,制訂中期政策如臨時宿舍延長住宿期限;長期政策如增加單身人士宿舍、增加露宿外展隊醫護人手等等,「可惜我看不到今屆財政司有所承擔。」
他明白部分市民投訴露宿者的原由,但他希望市民可以看到,真相是政府部門逐步減少隱閉露宿位置,致把他們逼出當眼位置:「2013年在楓樹街球場看台加上鐵閘,並在11點關上,更請了保安看管球場。這些措施令城市的隱閉露宿位置減少,迫他們瞓出行人路。露宿者不是真的想騷擾其他人。」
紐約、日本的「無家者政策」
或者有人覺得無家者為數那麼少,何足訂立政策?這視乎社會如何看待無家者:是毒瘤、抑或同樣尊重他們作為社會一分子?要管理、驅離抑或援助?
紐約市政府訂立「無家者政策」,並自1993年成立專責部門 Department of Homeless Services 協助市內5萬名無家者。在政策之下,政府每年都要進行無家者研究並制定房屋政策;並設立宿期約為5至7年的無家者宿舍,提供輔導及醫療服務。
在日本和韓國,無家者同樣居於網吧、考試院、廉價旅館和工程地盤宿舍等。東京、大阪不乏無家者的蹤影。對此,日本政府2002年頒布了無家者法例,撥款資助緊急收容所和 「自立支援中心」;南韓亦已在2011年立例保障露宿者。雖然實際操作毀譽參半,但至少已踏出第一步,提供官民溝通的平台。
香港「連哪個部門負責都沒有定案」
「香港現時並沒有露宿者政策,這是漫漫長路,十劃得一撇。」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指出,無家者在立法會很少作為專題被討論。「除今年2月組隊到深水埗探訪無家者,討論他們的福利支援;油麻地露宿者之家的撥款重建,討論過無家者的處境和政策……那次之後,很少再以專題去討論。」
「政府的回應一直是『沒有這(露宿者)政策』。就連哪個部門負責都沒有定案。究竟是勞福局定民政局?局方只是互相推卸。」他之前試過發信邀請民政署、食環署、康文署和警方開會討論露宿者友善政策,但民政、食環和康文代表均避席會議。食環署當時回覆他,只是「接民政事務處的order清場,談不上是對露宿者支援」。
「進度是令人失望的。」吳衛東說,上年約見時任勞福局長張建宗討論露宿者友善政策時,局方說忙,請他們找民政;約見民政局長劉江華,則說不關他們事。「勞福局提供無家者外展服務,民政局則負責扔人啲嘢(統籌清場),兩個都話唔關佢事,關邊個事?」去年民間組織再與勞福局長羅致光見面時,羅指要九個月時間去釐清兩局彼此重疊的責任。露宿者和民間組織只能等待嗎?
友善的第一步:去污名
政策停滯不前,或者是時候反思我們對於無家者的想法與行動。邵家臻認為今天部分香港人對於市容的想像仍存有中產階級的潔癖,「仕紳化社區的想像,全部乾淨齊整。但公共生活是異質性的,總有些事你想有或不想有。在同一個社區生活,不能期望真實生活和電視劇中的佈景板一樣。」
他說,有些無家者曾經高學歷,或擁有自己的公司,可能一場金融海嘯或者一場大病,把錢燒個清光。「際遇好難講,你和我有天可能他朝君體也相同。」
他認為政府部門正借助大眾既定的「管理」思維驅趕無家者,卻迴避政策上的介入。「露宿不是違法的事,但就算知的人也未必同意,會以市容和危險去排除對方的權利。」他認為應參考台灣對街友的人性化稱呼,但坦言無家者要去污名,尚有漫漫長路——有幾多人會視無家者為朋友?「有些人會假設他有賭債、毒癮、刑事記錄;他們落得如此下場,是活該的。或最多覺得他好慘,去做施捨及慈善,會不會想到分享和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