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1 驅趕】根叔的故事:過年前夕,一場未成事的清拆事件
張木根,72歲,做過72行,鬥木建屋樣樣都曉,「八小時的電影才能講完我的故事」,大角咀居民。他也是個無家者。
過年前夕,他位處塘尾道橋底的屋門上被貼上通告:民政事務處、社會福利署、地政總署和警務處將有聯合清拆行動。那天,天橋的電梯正式開幕。
我們由清拆事件開始,看過根叔的家,隨他去開工聽故事;也參與他和油尖旺民政事務處開會。來看一個無家的人從被驅趕、到被政府部門「協助」上樓、跌入再露宿的輪迴;民間組織和立法會議員呼籲政府就無家者立法保障他們免受滋擾的權利,香港卻連負責部門都沒有?
「每個人都在尋找自己的家,家除了是安身之所,也是安心之所。」前線社工這樣形容「家」。
當人無家,脫離了主流社會的賭博輪盤,再不被視為一個人,我們還是否相信人人生而平等?
攝影:歐嘉樂
(此為無家者系列五之一)
尋官遊戲
根叔家門上張貼了一張通告,說當日上午十點行動,另一張說下午兩時半。根叔打電話請來朋友撐場,結果朋友來了,民政沒來,只一些穿食環署制服的人們在橋上由上以下俯視他的家。
等了將近兩小時,根叔的朋友Peter按通告上的電話致電地政總署。「你們貼了通告,說有人非法佔用官地建築物會來清場。要問番民政?好,唔該。」據Peter理解,地政總署負責貼清拆非法構築物的通告,而民政事務署負責統籌行動。Peter於是按通告電話再打去油尖旺民政事務處,但得到的答覆是,負責人員不在辦公室。
72歲的根叔很淡定,天寒地凍,他在橋底動動身子示範每天早上起來跳的健康舞,逗得在場記者笑了。「我們出來撈世界,睇得好化。你肯傾就好,唔肯傾就睇下點。我都只是求個好地方安置。」他的牙齒都剝落了,只剩右邊的,無礙他咧起嘴笑。
他住在旺角和大角咀之間的塘尾道橋底快有5年,以前也睡過深水埗楓樹街球場。從1994年出獄開始,他輾轉睡過不同地方,沒有固定的居所。5年前他見橋底有工程成了掘頭路,便自己搭建一個約兩個床位闊的小屋,裏頭只一張舊沙發充當睡床,另一邊則放了小型電視屏幕和風扇,門上有鎖,貼了些揮春。此處是他的家。
當差唔想貪污劈炮唔撈
根叔永遠戴一頂米色的帽,帽前縫了蘇格蘭威士忌的酒廠名字。他愛喝酒,總是隨身帶着小酒瓶。
聽他過去的事,發現他愛好自由,不喜束縛。年輕時,他做過後備警察,看到警察跟小販收錢,「恰阿婆,我唔鍾意」,因為不願貪污,融入不到同事圈子被孤立,索性辭工。之後成家立室要奶粉錢,他聽說行船可以跑到美國去,他以為一蚊港紙變四蚊美金好好搵,上船做機房,但船上很悶,他開始學人賭。回港之後做過貨車司機,開過車房,白花花的銀紙拿去澳門賭清光,碰巧車行周轉出事,三百幾萬一批電單車被人偷去了。那一次千金散盡。
多年來他因不同原因入獄,四入四出,有過伴侶最後還是孑然一身。入獄和賭錢問題,令他和過去兩位前妻無法再一起生活。他仍有和三個女兒聯絡;新年女兒先處理好娘家團年,後再帶孫子來跟他到朗豪坊夜市逛逛,他已經心滿意足。
你做警察唔緊要,最緊要唔好拉小販阿婆,我做唔出。
出獄之後住劏房 「受不了那些木蝨」
如果當年他堅持做警察,可能像他不再聯絡的兄長一般,做到退休食長糧,但他說不要這樣過人生。為了填數,兄長試過叫阿媽頂替小販認罪,他因此和阿哥打了一場架。「阿爸講過,你做警察唔緊要,最緊要唔好拉小販阿婆,我做唔出。」遇有不稱心的事,他寧願重頭再來:找過一份新工作,找過一個新居所。
不說如果。1994年出獄之後他很頹喪,找工作有困難,他先住在朋友家,朋友過世後公屋收回,他自己租住油尖旺區板間房。往後多年,他從油麻地、深水埗住到大角咀,試過每月給2300蚊,木蝨整晚咬得他發痛、影響工作;就算殺蟲也被同居住戶投訴,業主更加愛理不理,那段日子,他寧願睡在公園。
久而久之,他脫離一般人以為的「正常」生活秩序,開始睡到街上去。
民政主任:法例是法例,執行方面彈性
根叔的故事先就此打住。
那天的下午兩點,執行聯合清拆行動的政府部門遲遲不來,根叔趁吃飯的空隙送了一單凍肉;兩點半,油尖旺民政事務處和社會福利署人員終於來了,甚至警車也到場支援。
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麥先生跟在場的人說,「政府不是趁過年洗太平地或甚麼,是我們因為之前跟根叔有協議,上星期見他說過今星期會搬走,所以我們今個星期做(清拆行動)。」根叔的朋友Peter說:「不能怪他敏感,今日電梯開幕,你就貼張紙……」
沒有你們(在場支持的人和記者),他們口吻差好遠的。
民政處人員提議根叔和關心他的朋友,擇日開會商討安置根叔的方向,大意想把他安置到更穩定的居所——公屋。他們不回答記者問題,朋友只好代問:「是不是和根叔跟進安置方法期間,都不會貼通知執法?」主任答:「法例上的程序會照做,但執行上採取彈性方法,法例就是法例,但會先了解根叔的福利需要。」
他們離去之後,根叔說,民政署指上星期與他見過面指電梯開幕、請他搬走,他理解的意思是把道路清空,於是他搬走自己的物品,掃過地面,還原了通往電梯的路。「我答應咗你讓條路就清條路,邊個會行去樓梯底呀?」
「沒有你們(在場支持的人和記者),他們口吻差好遠的。」他搖搖煙盒,掏出一根煙。
每次都是有人請願「就約開會囉」。
253萬元圍封橋底驅趕無家者,乾淨曬?
「每次都是有人請願『就約開會囉』。」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說,當露宿者事件引起大眾關注,政府部門態度傾向軟化和禮貌處理。他舉例指,組織曾和油麻地警局後居住的露宿者一起請願,當時民政專員願意寬限時間,亦有商談不同人的安置。然而當無家者人丁單薄時,政府部門仍大多數作出「驅趕」。
諸如冬天清洗行人隧道、丟棄或弄濕無家者家當的行為,在香港已經不是新鮮事。過往,政府部門都試過以不同方式驅趕無家者——如地政總署引用的《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食環署引用的《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有時政府部門亦會有間接措施防止無家者逗留,如康文署在多個足球場看台加裝扶手、灑水和臭粉,或在無家者睡覺之處多次洗地。2013年油尖旺區議會甚至聯同7個政府部門以253萬元圍封渡船街天橋底,結果近半露宿者再露宿至其他位置。
2017年11月,東區區議員兼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成功爭取」政府以聯合行動掃走北角糖水道天橋無家者的住所。他當時形容,行動後天橋「乾淨曬」,並相信露宿者「已有着落」。然而有媒體記者當晚到場,發現本來居於該處的無家者還回空無一物的天橋呆坐。
一次又一次地驅趕無家者,無家的現象就會消失嗎?事實是無家者的數字每年增長,直至2015年民間記錄的1,614個無家者,他們平均再露宿次數為4.2次。無家的人只是躲去更深更暗的角落去。
根叔周身刀、張張利,今天72歲居於橋底自有因由。聽他細述進出監獄,家庭破裂的過去,詳看下集:【無家者.2 經歷】四進四出監獄的根叔:我70歲人,無拳頭無賭本。
何謂家?何以無家?延伸閱讀,請看系列其他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