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等13年首派天恩邨 因患病想住近家人拒絕 用醫生信博北區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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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候公屋是一場煎熬的持久戰,有人等了數年仍未能派到心儀單位。有女網民分享指,已輪候公屋13年,近日終於獲得首派至天水圍天恩邨1個2人單位,惟因患病需要搬近家人住處方便照顧,故拒絕是次配房,並邀請醫生幫忙寫評估信,希望下次能派到北區居住。

有女網民分享指,已輪候公屋13年,近日終於獲得首派至天水圍天恩邨1個2人單位,惟因患病需要搬近家人住處方便照顧,故拒絕是次配房。(Google截圖)

該女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發文,指自己以單人身份輪候公屋8年,結婚後與丈夫再等了5年,近日終於首次收到配房信,獲派至天恩邨恩樂樓1個單位。不過她指,由於為腫瘤科和精神病患者,需要家人照顧,希望能獲派到北區鄰近家人的住處,故拒絕是次配房。

她表示,醫生已答應為她們寫評估信,而周四(29日)親身去拒絕配房同時,亦已申請輪候「特快有自殺/自然身故」公屋的隊伍,又形容「派屋派到好似坐過山車咁緊張」。

天恩邨原屬中轉房屋,單位較細,最小單位只有8.2平方米,廁所積不足1平方米,樓主上載的配房信亦列明,若拒絕天恩邨第一期的公屋編配,房署不會計算在3次編配機會之內。

有網民均認同樓主拒絕首派配房的選擇,直指天恩邨單位太狹窄,「個廁所細到嚇死你」,又認為樓主有醫生信,很大機會獲派至北區公屋,「我哋就係等咗8年,寫醫生紙派番近奶奶地區」、「有醫生紙已經好好」。但亦有網民提醒醫生紙並非一定可以獲派心儀公屋,「曾經有精神病家屬,請區議員出手都試過未必得,醫生紙只係增加幾率,未必100%可以」、「醫生信唔等於一定可以指定地方,只是可以安排的意思」。

天恩邨原屬中轉房屋,單位較細,最小單位只有8.2平方米,廁所積不足1平方米,樓主上載的配房信亦列明,若拒絕天恩邨第一期的公編配,房署不會計算在3次編配機會之內。(資料圖片)

根據房委會資料,若申請人有特別的編配要求(例如希望入住其選擇地區內某指定區域或某類別的公屋單位),須經審核具備家庭及/或健康理由,並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如社會福利署或醫院管理局,就該等要求作出的推薦,房委會會因應其個別情況,在資源許可下,盡可能為申請人編配其獲推薦入住的區域或公屋單位。

另外,公屋申請人共有3個配屋建議,未具「可被接納」理由而拒絕所有3個配屋建議將引致有關申請被取消,只有3種情況「可被接納」為拒絕接受配屋建議的理由:

(a) 申請人備有由相關機構(例如醫院管理局)發出的支持文件,內容清楚說明申請人不能接受所編配公屋單位的健康理由;

(b) 申請人備有由相關部門或機構(例如社會福利署)發出的支持文件,內容清楚說明申請人基於社會因素 不能接受所編配的公屋單位;

(c) 申請人備有文件,足以證明因離港或住院治療而不能如期簽署租約。

公屋申請人特別的編配要求的審核條件是什麼?

若申請人有特別的編配要求(例如希望入住其選擇地區內某指定區域或某類別的公屋單位),須經審核具備家庭及/或健康理由,並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如社會福利署或醫院管理局,就該等要求作出的推薦,房委會會因應其個別情況。詳情按此

公屋申請人有什麼「可被接納」為拒絕接受配屋建議的理由?

公屋申請人只有3種情況「可被接納」為拒絕接受配屋建議的理由…詳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