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區議會.一】公民黨麥梓健:建制派做了些什麼?
2019年反修例風波過後,中央政府祭出重磅的《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因而提出《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當中要求包括區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預計下月中旬恢復二讀。
在高度政治化的香港,不少人認為此舉旨在打壓乘反修例之勢全面翻盤的民主派區議員,有人甚至堅拒宣誓毅然辭職。這着實耐人深省,作為肩負社區治理重擔的一員,究竟是政治表態重要,還是民生實踐重要?至於掌握「生殺大權」的特區政府,主宰區議員命運之時,究竟應該以政治立場「一刀切」,還是實事求是地容許更多「愛國能者」參與社區治理的工作?
《香港01》就此專訪四位政治光譜截然不同的區議員,看看他們歷經多次政治震盪,對「社區治理」有何反思。
反思社區治理系列報道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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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落區是2016年,當時還是公民黨的實習生,是跟AY(楊岳橋)落區,一直都在跟不同的議題,與街坊培養了差不多五年感情,街坊也希望我能夠參選。」記者問沙田區穗禾區議員兼公民黨成員麥梓健是否因為政治原因才能夠當選,他表示「一半一半」,稱政治取態並非他勝選的所有原因。建制派在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大敗,部份人推諉政治因素,認為選民以投票作政治表態,這對他們而言「不公平」,事實上,有這個結果的並不只是單一原因。
麥梓健參選區議會,除了希望能以地區工作作基礎,與政權「抗衡」外,也對改善民生有一定期望,「作為一個從政的人,你會期望能夠為議會帶來改變,例如我進入議會可改善交通問題,也可能改善地區屋苑的問題。」雖然麥梓健有既定政治立場,但最終進入議會後想改變的,主要是民生問題。
穗禾區由1994至2019年均由建制派區議員當選,其中有兩屆為自動當選。麥梓健表示,在建制派「把持」的二十多年來,市民對於區內事務往往是不知情,每每在一些地區議案生效後才「恍然大悟」。他批評建制派未能為這個社區「做些什麼」,「貼地一點說交通問題,英基(區內國際學校,1985年遷入火炭)的塞車問題到現時仍未解決。」他又認為,做政治工作的「timing」(時間)很重要,交通問題應由該區開始規劃時、興建各式各樣的樓宇前就想好,到他當選時,區內一切已成定局,難以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
區議會是讓政府可以「接地氣」的橋樑,居民在一般情況下也只能透過區議會發聲,若區議員多年來未能夠有效地向區議會表達訴求,在民怨四起之時被淘汰,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麥梓健認為,區議員的職責除了在議會上討論地區事務,也應該思考如何連結區內居民。即使在區議會討論政治議題的空間愈來愈少,但居民依然期望區議員可以為他們帶來改變,「雖然在政治層面上,區議會受到束縛,但在民生層面上(我們)仍會盡力做。他們(居民)都見到一些改變,我們也令他們多關心社區一點。」
麥梓健表示,在任一年多以來,看到街坊開始有轉變,會自發地在社交平台上開群組、舉辦活動等。疫情令他與居民的接觸減少,只能限於網上互動,但居民依然熱情未減,主動在WhatsApp群組討論區內事務,不再像以前那樣「各家自掃門前雪」。不少區議員的宣傳口號會出現「凝聚社區」等字眼,但要聯繫成千上萬的居民,又談何容易?這並非只靠「蛇齋餅糭」可達到的。
區議會由建制派轉為民主派主導後,政府對於區議會的態度愈趨冷淡。麥梓健對議會工作的期望就在政府對區議員的不信任下被瓦解,「覺得政府不太想配合,例如一些交通議題,我『耡』了他們很久都不做。」他指交通問題在區內已醞釀多年,但政府卻「不揪不睬」。被問到政府是否因政見問題而不願配合,麥梓健稱去屆由建制派主導的區議會甚至有空間討論《逃犯條例》,但這屆不同,「我們很關注『警暴』,也很關注民生議題,但他們不與我們討論,所以我覺得是政見問題。」
討論民生議題 官員亦離場
其實,區議會原本的性質並非以討論政治議題為主,但政府應保留區議會討論民生議題的空間。即使區議員與政府的政見不盡相同,但同樣為從政者,目標應一致—都是為改善市民生活。
另外,今年區議會出現過去少有的現象—政府官員拉隊離場。統計資料顯示,至去年11月為止,民政事務處官員在區議會會議中途離場的次數高達40次以上,單在中西區議會已達十數次。據民政處官員解釋,離場理由是區議會討論事務不符合區議會職能。麥梓健指出,他們曾於區議會上討論福利政策、強積金計劃及民政諮詢服務事宜,民政處拒絕提供秘書服務,政府官員亦不出席會議。雖說福利政策及強積金為全港性事務,並不包括在區議會職能之中,但當中有議題與沙田區內事務有關,如能否在馬鞍山開設福利辦事處、沙田區民政諮詢中心事宜等,都一律被拒絕討論。
民政處官員離場代表會議將沒有秘書,無法撰寫會議紀錄,「我們一直都覺得會議紀錄很重要,因為要讓沙田區居民知道我們在跟進一些事。(下一次會議)我們可以追回政府還沒有跟進的事,是一個給予不同部門參閱的文件。」麥梓健指出,沒有政府官員出席對區議會影響頗大,「變成自己跟自己開會,沒有官員可以質詢,這個會議還有什麼意義?」他希望居民在區內議題上不再是「後知後覺」,可多些參與政策制定,但首要問題是居民必須擁有知情權。
上文節錄自第262期《香港01》周報(2021年4月26日)《反思社區治理— 香港需要怎樣的區議會》。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