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七】台灣教授看香港欺凌:學校沒告訴你的事

撰文: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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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台港兩地校園欺凌問題的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陳季康在年初發表的研究報告是從兩岸三地出發,探討香港、台灣及天津的校園欺凌問題,以及事件對學生參與校園生活的影響。他不是第一次參與本地調查研究,說到研究過程面對的困難,陳季康說最大阻礙是與學校之間的關係。「有校長說:『我們學校是band 1(第一派位組別),學生很優秀,不存在欺凌問題,因此不需要調查。』有些最初同意,後來卻改變主意,理由是他們質疑我會不會把data(數據)公開出去,即使我早已解釋資料絕對保密;他們亦懷疑我是不是其他人找來探他們的『底』。」學校對校園欺凌說不—不是指杜絕校園欺凌,而是不許聊丶不許討論。

香港的學校態度較被動,而且比較保護自己。
陳季康

他又提到將於今年年中或年末發表研究結果,內容包括師生欺凌情況,同樣以兩岸三地作比較。不過,涉及老師對學生的性騷擾事件或是牽涉到性的提問,香港的學校是「不准問」,台灣與內地卻完全沒有問題,沒有學校謝絕調查。

「香港的學校態度較被動,而且比較保護自己。」陳季康理解校方的擔憂,害怕萬一出現什麼情況,家長甚至是外界會對學校有負面印象,影響學校聲譽。因為香港的學校互相競爭,一旦爆出欺凌案件,直接影響到來年的收生表現。

「當然,台灣也有競爭情況。學校大部份也是公立,校方必須配合(大政策)。如果學校出現欺凌事件,要面對很多(從中央而來的)資源問題。」

中大社工系副教授陳季康說,香港學校的保護意識強,校園欺凌是禁忌。(鄧倩螢攝)
香港現在就是台灣二十年前的樣子,那時候,(台灣的)教育部和中央也只懂喊口號:『我們不能容忍怎樣怎樣。』
陳季康

作為在香港教書的台灣人,對陳季康而言,研究範圍自然離不開港台,也少不免比較兩地的差異,「香港現在就是台灣二十年前的樣子,那時候,(台灣的)教育部和中央也只懂喊口號:『我們不能容忍怎樣怎樣』,可是都沒有具體的措施。」

陳季康認為,2010年在台灣發生的八德國中事件,令社會開始正視校園欺凌問題。此前,台灣陸陸續續出現零星的校園欺凌案件,一直有不同團體倡議政府要有所作為。

八德國中事件發生時,正值市長及市議員選舉,迫使執政者必須回應坊間的聲音,最終間接催生了針對校園欺凌的處理程序及方法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下稱《準則》)。由此可見,台灣的「反欺凌」也是經過長時間醞釀,並不是一步到位。

2010年,台灣桃園縣八德國中被爆出嚴重的校園欺凌事件,包括女學生遭強逼拍攝裸照、學生帶西瓜刀回校。而且爆出有自稱黑社會背景的學生言語威脅教師,校長為免事件鬧大,要求老師緘默。後來,有教師向立法委員披露事件,並發起聯署,要求校長下台。最終,時任教育部長親自到校了解情況,校長因此離職。

教局推「零容忍」 口號多於行動

(香港)口號就喊得愈來愈多……很懷疑他們(官員)是不是真的知道什麼叫『零容忍』政策,他們以為的零容忍政策是不容許(欺凌)出現,這是沒錯的,但是,(應該的做法)是在於預防,而不是在於處理。也許方向錯誤了,『零容忍』背後需要很多配套措施。
陳季康

陳季康來港十年,問到這些年間校園欺凌的情況可有慢慢改善?「沒有,口號就喊得愈來愈多。」他特別提到教育局的「零容忍」政策。翻查傳媒報道,最早提出對校園欺凌「零容忍」的是2005年時任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往後每次爆出校園欺凌事件,教育局發言人都會以「零容忍」回應。實際措施如何呢?

教育局回應指,《學校行政手冊》及學校通告為學校處理及預防欺凌事件提供清晰指引。當局建議學校採用「全校參與」模式,以清晰的「零容忍」立場,「採取積極措施以防止欺凌事件發生,亦須制定妥善的舉報機制與處理程序,確保學生在校的安全。」

學校可「自行決定」上報欺凌案件,有多少欺凌就這樣被掩埋?(資料圖片)

《學校行政手冊》提到學校須以「教育、輔導和保護學生」角度處理欺凌事件,亦列出「學校處理欺凌事件流程圖」,要求學校按程序介入及跟進。但教育局在當中的角色,似乎不見蹤影。

有趣的是,說學校可「自行決定」是否上報欺凌案件。教育局在立法會回應時,說沒有個案處理進度的相關資料,因每宗個案的特殊性各有不同。

對此,學校訓導組老師阿敏表示,沒有聽過須上報欺凌事件。她形容,教育局很少管學生事務,坊間有不少機構處理學童個案,如學生出現家庭問題會找社會福利署,而出現嚴重欺凌個案,學校會通知警方,而不是教育局。教育局最關心的是「學生缺課」,而不是「校園欺凌」。

陳季康坦言,「我很懷疑他們(官員)是不是真的知道什麼叫『零容忍』政策,他們以為的零容忍政策是不容許(欺凌)出現,這是沒錯的,但是,(應該的做法)是在於預防,而不是在於處理。也許方向錯誤了,『零容忍』背後需要很多配套措施。」

中大社工系副教授陳季康感慨,教育局推行的「零容忍」措施沒官員所說那麼動聽,口號多於實際行動。(鄧倩螢攝)

他所理解的零容忍,是絕對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欺凌出現,在欺凌的種子萌芽便要立即根除,「今天有同學只是小小的掐你耳朵,已讓你覺得不舒服。當獲得通報這個事後,學校就應開始追查,要追到底,這才是零容忍。」可是,他覺得香港目前的「零容忍」措施沒官員所說的那麼動聽,是口號多於實際行動。

在台灣,又是如何處理校園欺凌呢?請繼續閱讀:【校園欺凌.八】從台灣的反霸凌 我們學到什麼?

上文節錄自第169期《香港01》周報(2019年7月2日)《香港學生:學業第二,欺凌第一 — 孩子的庇護所緣何成為欺凌溫床?》系列報道中的《不以巴掌還巴掌 和解出路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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