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三】當受害人成為欺凌者 「變身」的故事
教育局制定的《學校行政手冊》內,列出欺凌行為包括的三個元素:重複發生、具惡意和權力不平衡的狀態。欺凌的類別,不限於任何形式及原因:不只是肢體暴力和言語欺凌,造謠、 蓄意不友善或排擠,亦屬欺凌。根據教育局提供的數字,校園欺凌案件由2013/14年度的254宗下降至2017/18年度的202宗。這組數字便是真相嗎?我們不妨再看另一組調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發表的《2015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劃》,當中提到2015年在香港學校進行的研究結果顯示,香港有高達32.3%的學生在一個月內曾遭受最少一次的校園欺凌,即每三個學生中便有一個曾有被欺凌的經驗。教育局所提供的同期數字只有204宗。解構校園欺凌,我們要看的不只是數字,還要看每一個欺凌者何以成為欺凌者。
欺善怕惡的角鬥場
我們沒法覆核調查的準確性,但兩組數字均顯示,香港的校園欺凌問題不容忽視─為何一個本應是讓孩子學習成長的場所,最後成為欺善怕惡的角鬥場?難道承受欺凌是成長必經的磨練?那麼,承受不了的孩子呢?注定頭上被刻上「失敗」嗎?那麼,欺凌者呢?傷害別人後,難道可以拍拍屁股離開嗎?
很少欺凌者會覺得自己在欺凌別人:我只是玩玩吓而已。
「很少欺凌者會覺得自己在欺凌別人。」梁雲龍在基督教信義會圓融綜合服務中心做了十年,現為中心主任的他聽過許許多多欺凌者的自白,聽得最多的便是這一句:「我只是玩玩吓而已。」一方面源於欺凌者的成長背景,另一方面也源於受害者的反應。
他說,許多帶頭欺凌的人,都有被欺凌的經驗。有的是遭遇過家庭暴力,看過大人如何以暴力對付身邊人,以暴力令對方低頭,向自己屈服。部份孩子從此以為,要佔上風,要做掌權的人,才可避免成為被攻擊的一分子─儘管那是歪念。
有些試過在被欺凌後尋求幫助,但身邊沒人幫得了自己。於是,他們不再期盼誰成為自己的救世主,而是自己成為最大的防衛者。
「如何讓別人不再欺凌自己?只有惡過別人,或者另找一群新的同伴,並且壯大自己的權勢。」他說。
如何讓別人不再欺凌自己?只有惡過別人,或者另找一群新的同伴,並且壯大自己的權勢。
受害者的笑容 竟成欺凌理由
我們聽過許多道理,包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欺凌者的過去經驗不足以成為欺凌別人的理由。只是,他們目睹一個人以權力壓制另一個人,而且曾被言語或肢體暴力傷害,他們的傷口甚至迄今仍未痊癒,以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便是如此,故把這種「壓制」視為生存之道─要不受傷,要不成為傷害人的人。若他們不理解這叫欺凌,又怎會意識到這樣的想法有問題呢?
受害者對欺凌行為的回應也令欺凌者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問題。不是每個受害者都懂得說不,有些會以笑遮醜。梁雲龍解釋,只要欺凌者看到對方以笑回應,便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以為對方樂意接受。
其實,笑是否代表沒問題呢?他們(受害者)會認為自己力量小,不能反抗,寧願以笑帶過。所以笑不等於willing(願意),而是他們生存的方法。
他說:「其實,笑是否代表沒問題呢?我們做個案工作,便會知道(受害者)笑是生存伎倆,是為了遮掩尷尬,因為他們會認為自己力量小,不能反抗,寧願以笑帶過。所以笑不等於willing(願意),而是生存的方法。」
梁雲龍理解受害者的想法,他任職的圓融綜合服務中心曾提供專為受害者而設的支援服務「天藍計劃」。他觀察到,目前的司法制度嚴重忽略了受害者的創傷,以致他們在往後的日子有可能再次遭遇欺凌,又或者轉換角色,成為欺凌者。
梁雲龍解釋,在一般的程序中,需要受害人給予口供,證明對方的欺凌行為,但對於受害人的感受,似乎沒有人會在乎,「我們希望填補這個空隙,去關心受害者在事件中受了什麼傷害。」
特別是很多受害者疑惑自己何以成為「被選中的人」,他們會反覆思考,究竟當天為何對方會傷害自己?究竟是對方的問題還是自己的問題?日後對方會否再傷害自己?「這些疑問,受害人都沒有機會在整個程序中問對方的,那麼,他只會繼續擔心下去。」
老師以及駐校社工如何處理校園欺凌?在他們眼中,欺凌是否平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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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69期《香港01》周報(2019年7月2日)《香港學生:學業第二,欺凌第一 — 孩子的庇護所緣何成為欺凌溫床?》系列報道中的《我們說「欺凌」 真有其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