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家藏《蘋果日報》違法? 湯家驊:視乎意圖、建議丟棄
撰文:文睿
出版:更新:
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正全速逐項審議各項條文,今日(11日)早上主要處理警方向法院申請延長羈留期聆訊的相關條文。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回應有委員關注市民在家中存放《蘋果日報》,在立法後會否構成管有煽動刊物罪行時強調,要視乎犯罪意圖。
湯家驊解釋,行為本身不是犯法,但要視乎犯罪意圖,例如市民把報紙放在床下底留紀念,閒來自己閱讀,並無犯罪意圖。不過若久不久拿出來給人看,利用刊物達到涉及國家安全的違法目的,則可能有問題,他認為丟了相關刊物是最安全。
至於前支聯會昔日在六四燭光會派發紀念品是否有問題,湯家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說,道理也是一樣,市民放民主女神在家中自己留念,完全無問題。但如果拿著周圍去講打倒政權,則可能有問題,視乎行為目的是否損害國家安全。他認為最簡單做法是棄置或收在床下底,就不會瓜田李下。
國安最重要 個別人要自行判斷
至於也有法案委員會成員關注,神職人員及社工基於保密原則,可否就「隱匿叛國」有豁免,湯家驊表示,法律上不承認神職人員及社工有豁免,個別人士要判斷,守法重要還是工作的要求重要。
湯家驊強調國家安全較任何事更重要,叛國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全世界也一樣,較殺人放火打劫嚴重,因此要很嚴肅處理。
楊莉珊|23條立法盡早完成 兼顧國安、保障權利自由、經濟發展23條立法|葉劉、黎棟國憂打風、假期未能延長羈留期:焗住放人?23條立法|張宇人爆曾收某君訂枱終揭是受禁組織宴會 憂誤墮法網23條立法|統計兩日半20小時法案委員會 火速審議逾六成罪行條文23條立法|破壞公共設施條文不包交易所? 保安局:定義彈性23條立法|「龍友」影軍事禁地賣相違法?鄧炳強:純粹影相不犯法23條立法|披露看似機密罪 林定國:針對公職人員放好鬼似嘅流料23條|葉劉:指明披露能否作公眾利益辯解 在於有否其他可行方法23條|無需證具煽惑意圖 林定國:2019年有言論無意煽動但遺害大23條|留蘋果日報舊報紙是否管有煽動刊物? 鄧炳強:要合理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