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顯倫:法院有份創造街頭混亂 斥高院法官判《禁蒙面法》違憲

撰文:周禮希
出版:更新: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今日(3日)刊登文章,指本港的司法已失去北京的信任,需要緊急改革。他指,本港法院每次判決時試圖應用基本法,都可能對香港的高度自治造成衝擊,認為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最終導致中央不信任本港司法機構。他特別舉例批評高等法院法官在「禁蒙面法」案中,通過決定香港憲制秩序,「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
烈顯倫又指,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給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一種「個人主權」感覺,形容法院在過去一年裏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回應指,絕大部份的法官和法律執業者都不會認同列顯倫的觀點,甚至應該反感,批評其論點既不符事實,亦是對法官和法律執業者作出無理攻擊。

烈顯倫:司法機構已失北京信任

烈顯倫以《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為題撰文,指近日事件令他有3個發現:一、為了維護香港有別於內地的特性,保持香港長期繁榮,「一國兩制」在2047年以後繼續實施,至關重要;二、為了讓「一國兩制」正常運轉,香港與中央政府之間必須相互信任;三、本港司法機構運作顯然已失去北京的信任,所以《港區國安法》第44條規定,由行政長官而非首席法官負責挑選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

烈顯倫認為,北京對香港司法機構變得不信任,關乎本港法院在一些案件中對《基本法》作解釋,其中用輕描淡寫的方式援引海外晦澀難明的規範和價值,但他質疑這些價值和規範與案件的具體問題無關,也完全不適合香港的情况。

他批評有關做法根本錯誤,也與普通法的宗旨相違背,指去年11月判決《禁蒙面法》案也許最令人驚詫的例子,批評法院對「一國兩制」政策的理解,「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他批評,這些法官「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自我賦權擊倒一項至關重要的主要立法,難怪判決立即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激烈批評。

他又指,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這給了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一種個人主權的感覺,「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因為這些人認為自己的個人訴求是至高無上的。實際上,法院在過去一年裏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烈顯倫認為,本港司法機構運作已失去北京的信任,所以《港區國安法》才會規定由行政長官而非首席法官負責挑選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資料圖片)

質疑法院讓律師顛倒《基本法》

烈顯倫指,「一國兩制」政策從未改變,而《基本法》賦予這項政策實質內容。他強調《基本法》是憲法性文件,而非用於管理香港日常事務的民法典,質疑以《基本法》處理本地不滿的做法,認為法院允許律師玩法證遊戲,利用《基本法》中的條款作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打擊政府機構和其他機構。他又批評,高等法院法官似乎沒有意識到,他們每次試圖應用《基本法》,都可能對香港的高度自治造成衝擊,因為《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不在香港法院,而在北京手中。

烈顯倫亦質疑,大律師公會一再聲明北京「干預」香港事務,認為他們一直砌辭「迷惑法院」,又指代表政府的律師亦沒有指出這反常的做法。他批評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用來鑿毁法律和秩序的華廈,最終導致港區國安法第44條的安排。

對於西方媒體對北京粗暴地通過第44條破壞司法獨立大加抨擊,烈顯倫反問,「當法院未能履行憲法賦予的主要角色,並順從地將法庭變成辯論場時,以香港長遠利益為重的主權者還會保持沉默嗎?」

就司法機構前路,烈顯倫指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4年的演講所言或是設定:「我們……具有無比廣闊的舞台,具有無比深厚的歷史底蘊……我們要虛心學習借鑑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們不能數典忘祖,不能照抄照搬別國的發展模式,也絕不會接受任何外國頤指氣使的說教。」(AP)

談司法制度願景 引習近平演說:不照抄別國

烈顯倫稱,香港回歸時有一個健全和有效的普通法制度,反問現時有誰能誠實地說這個制度,還是為這城市度身訂做。他認為,當下司法機構受弊端困擾,需要改革,要使制度擺脫繁文縟節,擺事實講道理,而不是從信奉意識形態中求真;要為普通法注入新動力,使之符合香港現况;要使制度符合原意。

烈顯倫在文末指,也許前進的道路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4年的演講所設定,引述指:「我們……具有無比廣闊的舞台,具有無比深厚的歷史底蘊……我們要虛心學習借鑑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們不能數典忘祖,不能照抄照搬別國的發展模式,也絕不會接受任何外國頤指氣使的說教。」

郭榮鏗批評烈顯倫的論點既不符事實,亦是對法官和法律執業者作出無理攻擊。(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郭榮鏗:慶幸列顯倫已是退休法官

郭榮鏗在facebook回應指,相信絕大部份的法官和法律執業者都不會認同列顯倫的觀點,甚至應該有反感,因為其論點既不符事實,亦是對法官和法律執業者作出無理攻擊。

郭榮鏗稱,大部份法律界和香港市民都認為人大多次釋法及制定「港區國安法」,不單衝擊香港法治,更嚴重削弱市民的個人權利和自由。他批評列顯倫倒果為因,將政府施政惡劣引發的社會不滿,歸咎於法官和市民,認為其言論只會令法律界和香港市民認為他口中的法治,是中國式的法治,而不是香港原有和國際認同的法治。他嘲諷稱,法律界和香港市民慶幸列顯倫已是一個退休法官,不用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