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烈顯倫表示緊急法存在已久 對高院裁定違憲感出奇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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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禁蒙面法》部份違反《基本法》,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表示,對於裁決感到出奇。
烈顯倫認為,《緊急法》條例存在已久,質疑為何現在會被判違憲。

高等法院判決「剝了老虎的牙」

他表示,任何地方都要有特權條例,讓行政機構處理社會危機,而這些情況往往無法預計,因此要有很闊的權力以應對不同情況。

他表示,高等法院的判決形同「剝了老虎的牙」。

至於人大法工委的聲明,烈顯倫表示認為意思上可能有誤會,指出一般情況下法庭有權裁定法例違憲,而聲明的用意是提醒港人,人大常委會擁有《基本法》最終解釋權。他相信,中央對香港的政策沒有亦不會輕易改變。

認為獨立調查委員會無法解決現時情況

至於坊間一直有意見認為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烈顯倫認為不能解決現時情況,質疑示威活動未完,委員會無法界定職權和研究範圍。而特赦示威者亦不公平,因在法治社會不應有部份人能夠括免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