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延任|劉兆佳:人大決定望減少爭議 料港府讓DQ4順利過渡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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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11日)全票通過有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決定中訂明,現屆立法會續任不少於一年,直到新一屆立法會誕生。下一屆立法會經選舉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人大常委會今次選擇用相對簡單方式處理立法會真空期問題,主要是希望減少社會爭議,並不會再引發新一輪紛爭,令港人可團結一致應對疫情、經濟和民生等更嚴峻問題,顧存香港大局。
劉兆佳估計,港府會尊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會就議員留任自行施加條件,意即早前被選舉主任DQ的4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將可順利過渡。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有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對於人大在決定中,用字上由最初的版本「繼續運作」,變成「履行職責」,劉兆佳認為,前者是針對機構,後者是針對議員,意思上大同小異,但隱含著中央不介意讓民主派議員全體過渡,並希望觀察民主派在未來一年《國安法》的新形勢下,能否願意改行「忠誠反對派」的路線。

劉兆佳預計,民主派議員會繼續留任立法會,認為可保持知名度,但亦同時面對兩難局面,倘留任或代表與西方國家反對特區政府延期選舉的做法有衝突,倘不留任則會造成不尊重中央權威的意味,日後參選資格或受影響。

劉兆佳認為,民主派就未來一年的去留問題會出現內訌,但相信民主派作決定時,會考慮未來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態度,既要做到不違反《港區國安法》,亦不得罪抗爭派支持者,免令自己選票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