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延任|港澳辦聲明:為立法會繼續履職提供堅實法律基礎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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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
國務院港澳辦發出聲明,表示該決定為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提供了堅實法律基礎。

聲明指,鑑於香港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推遲立法會選舉一年的決定,體現出對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有利於保障公共安全和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正。

聲明指,今次人大常委的決定十分重要,十分及時,為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有利於維護香港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港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