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延任|中聯辦指決定具有不容挑戰的法律權威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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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
中聯辦發聲明,表示這決定是依據《憲法》和《基本法》作出的,具有不容挑戰的法律權威。
聲明指,鑒於香港疫情的嚴峻形勢,特區政府依法作出推遲選舉的決定,體現出對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有利於保障公共安全和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正。今次的決定十分重要,十分及時,體現了中央對香港整體利益的高度負責和對市民切身利益的最大關愛。
中聯辦:合理合法 簡便易行
聲明表示,這一決定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不僅合理合法,而且簡便易行,有利於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特區政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最大程度減少社會震動,以便全社會集中精力做好當前最緊迫的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