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改革|盛產「三高」女性 高靜芝促改人口政策延雪卵期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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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婦女事務委員會前主席高靜芝指,本港出生率偏低情況令人擔憂,人口政策需長時間規劃方可見效,有必要及早改革。她解釋,政府去年提出的鼓勵生育措施只針對已婚夫婦,未能左右決意不生育夫婦的決定。

而本地女性的事業和地位隨時代發展得到提升,香港乃「三高」即學歷、收入、職位女性盛產地,無奈身體功能始終有局限,建議延長雪卵期,既不涉及任何政府支出,卻令女性乃至家庭享極大的生育靈活度,為提升香港生育率邁出堅實一步。

高靜芝。(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曾擔任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達六年的高靜芝在《明報》撰文指,香港出生率低乃眾所周知。據去年聯合國《世界人口狀況》報告顯示,香港每名婦女平均生育0.8名子女,屬全球最低,情况令人擔憂。

2萬獎勵金不能左右決意不生育夫婦決定

她續指,去年施政報告推出數項政策,鼓勵已婚夫婦生育,包括派發2萬元現金獎勵等。然而,上述政策只針對已婚夫婦。香港乃「三高」學歷、收入、職位女性的盛產地,晚婚、晚生育已是大勢所趨。而已婚又決意不生育的夫婦大有人在,豈是鼓勵生育資助的2萬元獎金可以左右?與其利誘不想生育的夫婦,不如跳出既有思維,想想該怎麼幫助那群有意願將來結婚育兒的現職單身女性。

本港法例規定卵子最長儲存期為10年,逾期不用會被銷毁(圖片:bebo.club)

醫學上並無「卵子保質期」說法

她指出,本港法例規定卵子最長儲存期為10年,逾期不用會被銷毁。惟女性的事業和地位隨時代發展得到提升,無奈身體功能始終有局限。「凍卵」的原意正是為了推延生理時鐘,保留生育選項。殊不知除「生理時鐘」還有「法定時鐘」,從雪卵那一刻起必須在10年內結婚生子,《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規定合法夫婦才可接受輔助生殖技術治療,否則卵子將被銷毁。不少女性儘管最終結了婚,但在已經年長、更難以自然成孕的時候卻偏偏用不上。

她指,現時的10 年限期條文自2002 年從未更新。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的研究證實,醫學上並無「卵子保質期」的說法。她又指,《守則》另一個不合理性之處,一般卵子最長儲存期是10年,但因接受醫學治療而可能導致喪失生育能力的癌症或其他病人,卻可儲存卵子至55 歲。證明本港冷凍技術一早成熟,可廣泛應用於一般人。

不少懷孕媽媽會出現孕吐,不僅完全吃不下食物,連只喝一口水也會吐出來。

人口政策要長時間規劃 促及早改革

高靜芝指,人口政策需長時間規劃方可見效,有必要及早改革。英國以往也有10年的限期,但近年已把卵子儲存期延長至55 年,令女性乃至家庭均享有極大生育靈活度。

她又指,本港現時並不允許女性到了一定年紀還未找到結婚對象,可透過體外人工受孕(IVF)結合捐贈者的精子,實現生養「與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小孩」願望。但在很多東南亞國家,輔助生育已發展成為一個產業,有研究就預測到2028年,亞太地區市場會達到135億美元的規模。

她認為,本港醫療系統質素享譽世界,何必白白讓肥水流外人田?政府可積極考慮發展生育治療服務,在紓緩本地出生率問題的同時,也把握內地這個龐大的生育市場,拓展商機。但首要是將政策和措施上的限制盡快移除。

不少夫婦面對生育問題,輔助生育中心可提供評估及治療等服務。(資料圖片)

延長雪卵期 不涉政府開支

不過,她承認談生育產業可能有些遙遠,但延長凍卵儲存期則簡單得多。於政府而言,措施並不涉及任何支出,市民亦可按個人情况衡量需要儲存多久。生育是女性個人或者夫婦的決定;政府應該做的是盡可能幫助有心想生育的人,當中包括已婚想生但生不了、想生但經濟有困難者,也包括想保存生育選項的未婚女性。

最後,她指解決低生育率,屬燃眉之急。政府應以務實、開放態度,在協助有意接受輔助生育的人與醫療安全之間取得平衡。消除卵子儲存期限制,既是為有心有力生育的女性出一分力,也能夠為提升香港生育率邁出堅實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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