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電致呼吸機停運 漸凍症患者呼吸衰竭亡 家屬要求供電部門擔責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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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凍症成因至今不明,亦無藥可治,病人會從最初的肌肉乏力,漸漸變成全身無力癱瘓、吞嚥困難,甚至呼吸衰竭而亡。
來自甘肅的侯女士,其母親患有「運動神經元病」(MND),去年起需要依賴呼吸機等醫療設備維持生命,但近日家中突然斷電,導致呼吸機等無法運作。
侯女士曾向國家電網申請臨時電源,卻始終未獲回應,母親最終因呼吸衰竭離世。侯女士認為,國家電網應對其母的離世負起相應責任。當地電力部門認為,侯女士未報備,且未提及發電機需求,建議循司法程序索賠。

侯女士的母親於2020年前後確診「運動神經元病」;2022年9月起,長期居家治療,日常要依賴呼吸機、制氧機、血氧儀、吸痰器等醫療設備。

7月9日上午10時04分,侯女士的父親在家照顧妻子時,家中突然停電,「沒有任何通知,我爸趕緊接上了備用電」。由於醫療設施的耗電量大,備用電源僅能維持20至40分鐘,「當時呼吸機還因為突然的停電導致故障,機器始終顯示『讀SD卡』」。

呼吸機因為突然停電導致故障。(華商報大風新聞)

侯父曾向物業管理處了解情況,對方表示沒有收到停電通知,聯繫國家電網後,對方稱正在排查。上午10時24分,物業從國家電網了解到,停電原因是某小區施工時挖斷電纜,供電恢復時間不確定。

當時,侯父向物業管理處人員反饋妻子的特殊用電需求,對方再次聯繫國家電網,「國家電網給了個電話,讓申請臨時供電。但我們上午10時27分聯繫後,對方表示盡快申請,之後便始終無人回應」。

侯女士介紹,供電所距離家中只有1.5公里,若及時處理,5至10分鐘估計就可以送到臨時電源。

上午10時33分,醫療設備的備用電所剩無幾,侯父遲遲未等到臨時電源,於是撥打「120急救電話」。上午10時50分,救護車到達小區,升降機因停電無法使用,救護員5分鐘後才到場,但急救幾分鐘便宣布侯母死亡,「醫生說,瞳孔已經散了,嘗試搶救後看了看心電圖,說人已經沒了」。

《死亡證明》顯示,侯母的死亡時間為2023年7月9日11時1分,死亡原因為「呼吸衰竭」。據悉,當日上午11時18分,小區恢復供電。

7月9日上午斷電前,侯父正在家中照顧妻子。(華商報大風新聞)

雙方調解未果

7月17日,侯女士與國家電網、挖斷電纜的施工隊等單位會面,信訪部門也參與調解。調解錄音顯示,侯女士認為國家電網未提前告知,突然停電造成其母親去世,要求對方賠償。

國家電網工作人員要求先分清楚雙方的責任,然後讓侯女士提出訴求,並表明其索賠的依據,「你要賠償如果符合國家標準,我們該支持都支持」。

侯女士提到,停電後曾打電話向國家電網申請臨時用電,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向領導申請後再回覆,但直至母親離世,侯女士也沒有收到任何回覆。

國家電網工作人員則稱,「我們沒有這個義務,但是你家的人命關天的事情,我們想辦法調個發電機過去……我當時還提醒他,家裏有這個情況,就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外力等因素」。

家屬:國家電網應擔全責

侯女士反映,小區今年上半年已停電至少5次;停電後,他們曾將家中特殊用電需求向物業管理處等反映過,前幾次的停電時間往往不會超過40分鐘,因此沒有出過問題。

對於停電後呼吸機無法正常運作,為何未有立即聯繫醫院,侯女士解釋,當地醫院沒有呼吸機,此前住院需要自備設備,另停電僅導致呼吸機SD卡無法正常讀取,只要有臨時電源,取出SD卡後,呼吸機即可正常運作。

侯女士又指,當日停電後曾聯繫國家電網,對方承諾會向領導申請臨時電源再回覆,但結果沒有;另外,她認為國家電網沒有提前通知停電,停電次數、時間也超過國家要求,「我認為國家電網應擔全責」。

侯女士認為國家電網應擔全責。(華商報大風新聞)

國家電網:若索賠建議走司法程序

當地某供電所的工作人員稱,侯女士家所在小區屬於轉供小區,家屬沒有提前向物業及供電所報備此事,致電時也沒有提及需要使用臨時電源的情況。

工作人員稱,在突發臨時停電後,如果用戶有特殊用電需求,供電所可以提供發電機(臨時電源),「主要是侯女士及其家屬既沒有給物業報備,也沒有給我們單位報備。打電話時也僅詢問了來電時間,沒有提需要發電機的事」。工作人員又稱,政府信訪部門在協調處理,希望侯女士循司法程序處理此事。

內地律師介紹,若供電企業在突發停電後及時搶修,已盡到供電義務,病人因呼吸機無法使用死亡,與供電企業遭到的突發停電等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不構成侵權。若查明施工企業有違法操作等過錯情形,與病人的死亡有間接因果關係,病人家屬可要求賠償。

香港神經肌肉疾病學會介紹,「運動神經元病」(MND)又名為「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坊間常稱為「漸凍人症」。MND是一種損害控制肌肉的神經細胞的疾病,導致肌肉萎縮及乏力,使人活動、吞嚥、說話及呼吸機能逐漸癱瘓,最終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