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約減辣條款|律師稱有糾紛或無案例可從 地監局:行徑不妥當
市場低迷,市場憧憬下周公布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會有樓市減辣、撤辣措施出台。中原集團旗下有代理行就二手買賣提供減辣、撤辣「買賣備忘錄」(備忘錄),列明若無公布減辣、撤辣,該交易臨約可毀及退還訂金,買賣雙方各不追究。
地監局亦認為,此行徑並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正研究使用有關備忘錄是否已違反指引,並會採取跟進行動。
有學者認為該類備忘錄屬「一個想買樓,一個想賣樓」各取所需,當中最重要是視乎買賣雙方是否於一個知情、無壓力,以及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同意簽署,不存在不公平的情況。不過有律師提醒,該類備忘錄於市場上屬新鮮事,假若日後出現糾紛亦未必有案例可參考,又不排除是因見近期樓市淡靜,代理出招吸客推該類備忘錄。
為減辣、撤辣提供二手「買賣備忘錄」
中原集團旗下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地產,新近就二手買賣提供相關「買賣備忘錄」,列明如施政報告若無公布減辣、撤辣,或交易未能於施政報告後三日內另達成協議,該臨約銷毀及退還訂金予買家,此後雙方各不追究。
「買賣備忘錄」又指,若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有就撤銷或下調買家印花稅、額外印花税,或調整至少於15%的雙倍印花稅,該份臨時買賣合約才會生效。而負責該成交之地產代理亦會於公布後才填寫合約效日期及成交期,並將該臨約及訂金支票送往買賣雙方指定律師樓。不過值得留意的是,上述買賣雙方可揀選一項或多項辣稅,減辣幅度則沒有提及。
該份「買賣備忘錄」亦建議買賣雙方先自行咨詢律師獨立意見,而決定簽署此備忘錄及該臨約,該法律責任亦一概與經紀無關。
地監局:行徑並不妥當 易引起法律爭拗
地監局表示,已透過電郵及網站向持牌人發出提醒,以表達十分關注近日有地產代理公司要求物業買賣雙方簽署備忘錄,內容涉及若政府 在施政報告中未有宣布放寬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時,買賣雙方可取消交易。
監管局認為此行徑並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並會引起物業市場混亂。局方正研究使用有關備忘錄是否已違反監管局指引,並會採取跟進行動。監管局同時提醒物業買賣雙方,在簽署任何協議文件前,必須取得獨立法律意見,並留意備忘錄內有關的安排及協議條款可能涉及瞞稅及/或其他法律責任。
樓市吹淡風 律師:不排除為吸客推該類備忘錄
律師謝天良回覆《香港01》時表示,近期樓市吹淡風,一二手交投淡靜,加上撞正市場憧憬減辣、撤辣,故不排除該類備忘錄是代理刺激樓市交投的行為,鼓勵市民入市。加上該類「買賣備忘錄」某程序上亦類似優先購買權的買賣協議,若稅局日後追究亦不排除要補交印花稅。
他又指,該類備忘錄於市場上屬新鮮事,對買賣雙方亦存在一定風險,雖然買賣雙方可於備忘錄中揀選其中一項或多項辣稅,惟當中並無提及減辣幅度,反映只要有輕微的減辣即可觸發買賣生效。
他擔心若果買賣雙方於簽署後,出現單方面違反承諾並鬧上法庭的話,判決亦只能夠取決於法官的取向,而取向亦不排除與買賣雙方或地產代理有分別。
施永青:「買賣備忘錄」為滿足買家、業主要求
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回覆《香港01》時表示,出現上述備忘錄主要是滿足買家以及業主對於憧憬撤辣、減辣要求,而類似的附加條款,過往亦有出現在其他買賣合約都會出現,只是內容有所不同。
另外坊間亦意見指,相關備忘錄有機會造成稅務漏洞。施永青表示,該備忘錄於落實臨約前簽署,加上目前買樓需要經律師樓代辦處理印花稅,「無得唔交,律師樓會幫你搞」,故認為不存在稅務漏洞。
被問及假若下周未有減辣、撤辣措施出台,會否出現大量賣家被壓價或取消交易的情況。施永青則表示「控制唔到」,但相信若買家對該單位有興趣,仍會選擇繼續洽購。不過暫時手上未有數據顯示簽署該備忘錄人數。
港大張聖典:買賣各有所需 「一個想買樓,一個想賣樓」
據上述備忘錄所顯示,買家有權在施政報告並無公布減辣、撤辣措施後要求退回訂金,當中亦不排除可以先「鎖死」樓價直至成交,反之業主亦不可能於取消交易殺訂,當中會否存在不公平的情況值得商榷。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客席副教授張聖典表示,這一類型的「Conditional Offer」或「Agreement」最重要是視乎買賣雙方是否於一個知情、無壓力,以及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同意簽署。加上,樓宇買賣本身亦是各有所需,「一個想買樓,一個想賣樓」,所以只要雙方都有這個意願下,則不存在不公平的情況。
另外,張聖典續指樓市減辣、撤辣措施會否出台,政府亦會以整體經濟、民生甚至乎銀行體係穩定性而決定,並不會因為坊間一、兩份商業契約而產生壓力,料政府亦需要以大局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