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重罰Google高達400億 Android電話背後的行為經濟學
你有沒有想過,為甚麼iPhone以外的智能電話多數運行Android系統?又有沒有過,為甚麼Android電話多數用Google搜尋?歐盟裁定Google違反競爭法,罰款高達43.4億歐元(397億港元),並勒令90天內要改變三大營商政策。
Google去年盈利折合990億港元,但在周三(7月18日)一下子給歐盟罰款397億,既佔盈利高達四成,亦是歐盟至今開出最昂貴的競爭法違規罰單。歐盟競爭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罰款要反映這是持續和嚴重的違規,並勒令Google在90天之內改變違規做法,符合競爭要求。
高呼冤枉的Google將會提出上訴,望能推翻維斯塔格的決定。但上訴程序需時以年計算,按照規定,Google仍然要先交出高價罰款,待上訴有結果後再決定這筆錢撥歸歐盟或是發還。
Android開放但Google封閉?
加州矽谷幾名IT人在2003年創辦Android,以設計及銷售手機應用平台為目標。兩年後,Android即引來巨擘Google垂青,作價5000萬美元(3.9億)併購。自此,Android就是Google旗下產品。
基本上,智能電話可以分成電話硬件及運作平台兩大部份。例如蘋果公司的iPhone採用封閉系統iOS,而且不對外銷售這套運作平台,所以iPhone必然使用iOS,其他電話亦一定不能採用iOS。但Android是開放系統,賣給三星、微軟等電話生產商使用,而且他們開放讓科技大眾使用及修改,可產生版本多變的系統。但今回歐盟指控他們壟斷市場,阻礙競爭,此話從何說起?
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的調查指出,Google自2011年起有三個營商做法違規,其一是他們雖然開放Android系統給外界,但綑綁式銷售運作平台及應用程式,限制電話生產商只可用Google推出的Android系統。其他企業即使研發出變奏版本,也很難找到生產商訂購及採用。歐盟引用亞馬遜開發的FireOS作為例子,指出他們這個由Android衍生的應用平台連一個買家都找不到。
維斯塔格表示:「在2012年和2013年,亞馬遜嘗試外銷他們的Android衍生系統FireOS,希望與生產商合作,更大機會生意成功。生產商也有興趣,但由於Google的規限,生產商不能在任何一部裝置應用FireOS,否則所有裝了Google應用程式的Android電話都不能開售。現在,很少裝置採用FireOS,只得亞馬遜自家生產的會用。」
預載Google有利壟斷?
第二,Google要求電話生產商預先安裝Google搜尋工具和網頁瀏覽器Chrome,甚至第三,他們向電話生產商付錢,限制電話只可用Google搜尋工具,不能使用其他。
歐盟早前已經有兩宗調查,裁定Google以違規手法幫助搜尋工具壟斷市場,包括用戶較容易找到Google的購物服務或商品,及限制網頁廣告不能是其他搜尋工具。在愈來愈多人使用電話上網及搜尋資料的時代,今次歐盟調查同樣針對Google搜尋功能,但戰場擴展到智能電話。
最具爭議的指控在於預載問題。Google解釋道,雖然Android電話預載Google Chrome等應用程式,但用戶有自由刪除並安裝其他程式,而且這是輕易之舉,他們大可以這樣做。但歐盟認為Google這樣是利用了「安於現狀偏見」。這是行為經濟學研究的常見現象,部份選擇如果不是很重要,人傾向安於現狀而不去改變。歐盟調查發現,Android電話超過95%使用Google搜尋,要自行下載的微軟電話卻不足25%人使用Google搜尋,反映預載和自行下載兩種安排,明顯會產生不同的使用習慣。
反壟斷為時已晚?
如果上訴失敗,Google得改變他們這三個做法,否則每日要罰款5%盈利,折合9400萬港元。但無論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和Google誰勝誰負,不少評論認為都不阻Google在搜尋市場上的壟斷地位。
美國田納西大學法律教授斯圖克(Maurice Stucke)形容「Google基本上已經獲勝」,他說:「他們已經支配手機市場,想想應用程式例如Google Play和其他。你已經沒辦法可以有其他系統,挑戰他們的地位。Bing投資數以十億計在搜尋引擎,但卻起不到實際作用。」
在彭博社撰寫科技評論的韋布(Alex Webb)指出,除非歐盟一早就像中國那樣限制Google的發展,力促本地科技研發。如今中國的智能手機科技和應用程式如雨後春筍推出,歐盟現在才打擊Google已經太遲。「Google在智能電話和其他科技市場已經獲勝,問題是歐盟現在嘗試向它開戰。」韋布補充說:「歐盟監管部門要將科技巨擘在手機市場的浪潮逆轉,這是很困難的。但到底他們的行動會如何改變科技界的未來,這亦很難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