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理智的政治學說——政治的神學,一種仍未進入大眾視野的研究方法
對共同體和權威的思考方式
政治哲學(Political Philosophy)可以說是人文學科中最受歡迎的一個小分支。然而,任何涉及到現實(與純粹的邏輯和概念相比)的應用性人文科學都必定以不同程度或不同角度談及到人類政治,這使得政治哲學雖然有廣泛作用,但好像缺失了一個學科應有的清晰界限。
如果要強行為政治哲學劃分一些針對性的內容,那我們似乎不應該從它所談的對象(政治活動和結構),而是要從它的方法出發理解:政治哲學不將任何政治現實的元素當成一個不需反思、被給予的事實(given fact),而是要有意識地用理智解釋、推論和構想政治現實的根據和各種可能性。
政治哲學的重點是「理智解釋」,這個方法和原理相對於以法學、權威和傳統來解釋政治。理智解釋與權威和傳統解釋的差異非常明顯,後兩者將某一些元素看成是已有真確性的第一因,它們的思考會圍繞著這些第一因的衍生物或對抗因素,但對這個第一因本身不作質疑(例如:權威說了算、我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生活)。
法學解釋與理智解釋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這兩者都會以推論為核心方法,但是法學仍然需要將現存憲法看成最終真確性,如果憲法與時代的倫理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學家和法院也不可以超出憲法規限,以純然理智或道德信念來解讀和判斷現實糾紛。
政治哲學作為一種反思活動,可以說有一種特權,不需要以任何一個現存東西為解釋的最終根據(這也是政治哲學受歡迎的主要理由,但也因為這種特權,它的任何解讀也不會有真實和直接的決策效果),而是要反思全部元素,論證這些元素在理智上或人性上的必然性。如果說現代性的最大特徵就是祛魅(Disenchantment),那麼政治哲學的誕生就反映了現代思想的形成。
馬基雅維利:政治的重點是「實際上做什麼」,而非「應該做什麼」
文藝復興時期的馬基雅維利和啟蒙運動時期之前的霍布斯都被看成現代思想的起源,便是因為他們已經有意識地祛掉權威的神秘性,要用理智來穿透它,理解它如何來自一些人性的先天預設。人類一直思考政治體應該怎樣構成,但是如果只反思政治體的構成,而沒有有意識地談到權威的理智來源,那麼這種思考只能被稱為政治學,還未到政治哲學的維度。粗略來說,政治哲學要做的,是先思考人性的必然性,然後再構想權威及政治體的可能性,以及評估現存政治的價值和應然去向。
我們今天談的政治的神學(Political Theology)也是一種以理智方法解釋政治的反思活動,但仍然與當代政治哲學有著重要的區別。德國法學家施米特(Carl Schmitt)引入政治的神學概念差不多一個世紀以來,它的地位即使是在學院裡仍然相當邊緣,而大眾對它幾乎未有聽聞。但政治的神學的獨特研究方法和視野非常值得我們關注它,而且它也是當代哲學的一個重要構成元素和思想來源。
政治的神學不是政治化了的神學
一說到神學,不在歐美基督教教會背景下的我們,可能會將它看成一種服務基督教教會和教條的偽科學學說。相對於前現代,基督教神學在西方社會的重要性當然也大大下降,一直與神學密不可分的哲學,在今天也已經可以完全脫離基督教的影響。那麼政治的神學是一種回歸前現代或迷信的復古研究方法嗎?這涉及到我們要如何看待神學。
首先我們需要理解,政治的神學並不是政治化了的神學(Politicalized Theology),有不少人認為神學既然是研究上帝或萬物起源,就應該有一種純潔性,與世俗和現世社會區隔開。這種視角下的神學是非政治的,因此所謂政治的神學只是一種變質或墮落了的神學,甚至是為政教合一、神權政治服務的學說。
這種見解在後納粹時期的德國神學界和法學界都頗為流行,在納粹黨掌權之前由新教徒改宗為公教徒的基督教會史家皮特森(Erik Peterson, 1890-1960)可以說是最有代表性的人物。皮特森的改宗起源於他反對政治與宗教、世俗與神聖之間合流,他認為新教一直有模糊政教界限的危機;到了1933年希特拉掌權,這個危機成為事實,更讓他確信宗教必須獨立於政治。
然而,即使我們認同政教分離、宗教勢力不應該以非理智的話語方式干涉社會生活,但也不等於要將宗教和神學排除出政治領域之外。從現代政治的方面來說,出於普及性和民主性這兩個特質,社會上任何成員和結構都有權力和義務分擔或參與政治決策,任何宗教的信徒當然都不應該被排除;而從基督教教義來說,神學以至是耶穌的教誨本身就有強烈的政治和社會面向——換句話說,一種非政治的、「純粹」的神學不論在現代政治還是基督教教義來看都不是正當的。神學並沒有被政治化,因為它本來就有政治表達的內容在其中。我們絕對不能將政治的神學這個概念理解為被利用來服務統治階層的神學,因為任何樣式的神學都在服務某種政治圖景,而政治性本身並不是一種錯誤或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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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神學作為研究方法
簡單來說,神學是研究神及萬物起源的一種學說,它來源自某個宗教,因而需要詮釋宗教典籍和教條的概念和邏輯,並且以此來解釋和指導世界。雖然基督教(先不論其宗派)的神學著作最為有名,但廣義來說,任何一個宗教都有它的神學。
雖然人們可以相信現世社會和來世、神的領域對立,然後拒絕神學與政治合流,但神學永遠有著一種政治傾向和共同體意識。既然如此,為什麼施米特又需要提到「政治的」神學?這不是一種多餘的形容詞嗎?
施米特的故鄉抵抗了俾斯麥在德國統一後發起的文化鬥爭(Kulturkampf),一直保留公教傳統和教廷影響力,拒絕改宗新教(Protestantism)和完全投入自由主義文化,他本人也自豪於這個德國公教徒(Catholic)身份。雖然如此,當施米特重新引入政治的神學一詞到法學和社會學時,他想要做的不是提出一種新的或者更有政治意識的神學,而是要建構一種社會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從神學論述理解同時代的政治論述。
因此政治的神學本身並不是一種以辯護宗教為目的的新式神學,也不完全是用理智解釋和建構共同體圖景的政治哲學,而是一種對比神學、形而上學和同時代的政治理論和國家學說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當然,對上帝和世界起源的信念和政治理論之間有相關性並不是什麼新發現,以普遍人類解放為任務的馬克思主義一直都用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概念和意識形態理論來理解宗教信念的經濟關係來源,因而他們的行動並不會停留在宗教教條的辯解,而是要從經濟關係的轉型來挑戰宗教力量對大眾的枷鎖。其實我們也可以說馬克思主義也是某種政治的神學立場。
然而,除了將宗教信念歸納為經濟關係的反映外,政治的神學也可以有各種取態和立場,它本身只是一種研究方法和視野,並沒有預設神學和政治、經濟等現實問題之間誰是因誰是果,它甚至沒有預設政治行動的傾向。這可以說是政治的神學和政治哲學的最主要差別:政治哲學的理智論述也隱含著一種對應然性的傾向,有政治行動或政策管理的目的,而政治的神學更想要做的只是分析人們的世界構想與政治論述之間的同構性,並不預設行動或應然性的主張。
因此,對施米特來說,馬克思主義的經濟還原論傾向方法並不是必須的,他甚至不認為神學只是一種統治階層用來迷惑大眾的意識形態,而是一種對世界秩序的構想。人們如何構想總體世界的秩序,也會決定他如何理解政治,反過來說,一個人對政治的理解和預想,已經預設了他怎樣理解世界的構成形式。
延伸閱讀——現代社會流行「去政治化」,但政治差異與友敵關係是不可化約的
無神論者也有神學?
對施米特來說,神學既然指的是世界秩序的構想,而不只是某個特定宗教的理論學說,因此他的政治神學也可以用來研究任何一個論述,包括無神論者的世界構想。但這樣說聽起來非常奇怪:無神論者為什麼又會有神學?為什麼施米特不將這種研究方法稱為「政治的形而上學」,以容納更多不同主張的世界理論,反而要保留神學這個名稱,並且古怪地將自然神論、無神論都歸入成某種神學理論?
這是因為施米特認為無神論也只是一種預設和信念,而不是一種完全理智和絕對客觀的知識體系——他認為任何世界理論和以此為基礎的政治理論都必定帶有主觀信念,理論家或信仰者在推論其理念之前已經對世界的性質作了一個決斷,換句話說,任何政治理論都有非理智的面向。
例如,當代流行的平等主義認為社會中的各個元素和各個成員都有同等地位,權威的存在和合法性也是因為全部成員將自己的權力讓渡給它,以防止個體之間的殘酷競爭做成不公平甚至是社會集體的崩潰,因此權威並不能做出僭越人民意願的濫權行為,也不能夠縱容某個社會成員佔據更多的權力。施米特並不反對平等原則,也不是認為一種不加以控制的個人主義更正確,而是要指出這種平等主義預設了一種世界觀:性質(Quality)差異的事物可以被看成權力量(Quantity)均等的交換單位。而這種世界觀本身是一種信念,因為「性質差異的事物能夠被看成平等」,以及「性質差異的事物不能夠被看成平等」這兩個悖反的命題,在理智推論上都能夠成理,無法完全駁倒對方——理智推論不能決定哪一個命題正確,哪一個命題錯誤。
採取基本命題來建構理論,已經溢出了理智的範圍,而涉及到信念:縱使平等主義者可以用理智來推論全部社會成員和結構之間的平等秩序和從屬關係,但將成員看成能夠互相交換,社會不存在一個中心結構,本身已經是一種信念上的跳躍,一種認為世界是這個樣子的決斷,而不是純然緊密的推論。
既然任何政治立場和它預設的世界觀都只能夠是主觀信念,不會是完全客觀、唯一正確的知識,因而政治的神學要調查或分析的並不是哪一個世界觀在理論上更真確,這對施米特來說是一個假問題。世界本身就有雜多的秩序,人們也必然有無數種世界理論和政治理論衍生,一個信念必定和另一個信念發生鬥爭關係,在本質上就無法以理智思維來化約和整合,我們也不可能站在一個無立場的純理智或普遍性的高度去評價不同的信念。
當然,將無神論者或平等主義者的政治構想也理解為一種特殊信念只是政治神學的起點,我們還沒談到這種理解會生產出什麼樣的視角和現實分析。我們很容易理解明顯的神論和政治理論的關係,例如印度教經典中的瓦爾那(Varṇa)宗教性概念支持著印度社會的種姓不平等制度。然而,自由主義、平等主義等不需要宗教經典或超現實構想來支撐的政治思想,又會有什麼樣的世界信念?這種世界構想和政治理論之間的關係不像印度教和種姓制度那樣,能夠被我們容易發現,但卻也是施米特畢生研究的重點。
因為篇幅所限,我們會在之後的文章繼續介紹施米特的政治神學研究以及他對現代政治理論的見解,以及簡述其他非理智的政治學說(例如尼采哲學)如何分析啟蒙運動後的現代政治生活。
非理智的政治學說(下)——無法可依的建國過程才是法律的真實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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