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美的契機 - EP36
當康德完成《純粹理性批判》(一批)和《實踐理性批判》(二批)時,他發現自己體系中的重要概念,諸如現象和物自身、經驗世界和超驗世界、自然和自由之間都有一道巨大的鴻溝。因此康德便著手撰寫第三批判:《判斷力批判》,試圖為第一、二批判建立一道橋樑。由於本文篇幅有限,實在難以全面討論康德如何詳盡地完成這項任務。所以本文的主要任務在於解釋《判斷力批判》中關於美學的部分。至於康德如何企圖透過三批完成一二批的連結,則要留待將來再詳細探討。
美的四個契機
康德認為人除了知性(認識能力)和意志(道德實踐)外,還有情感能力。情感能力是關於審美的,而「審美判斷」中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對美的分析,所以康德接下來就分析出美的四個契機。「契機」(moment)的意思是要素、因素和動機。美的四個契機,指審美有四個要考慮的要素。
第一個契機是「質」。美不涉及任何利害關係,因此由審美所引起的愉悅其實是出於知性和想像力的互相協調所帶來的快感。除了美之外,道德上的善和感官上的快感同樣會引起人的愉悅,但是,康德指出快感和善都與某種利害相關——快感與感官享受相關、善與道德相關,這些都跟人的利害有關,然而美應該是一種無利害的愉悅。以看畫為例,我因那幅畫所呈現的美感而感到愉悅,而不是因為單純的感官快感,或者畫帶來的道德感召。這是一種無利害的愉悅。
第二個契機是「量」。美無須概念(範疇)而具有普遍性。康德指出美無關乎概念的判斷,如果人企圖使用概念作審美,他進行的是認識,而不是審美判斷。
使用概念作判斷的是「決定的判斷力」,「決定的判斷力」以概念作為工具去進行認知,所以得出的知識具有普遍性,但康德認為審美需要用上的是另一種判斷力,即是「反思的判斷力」。
只是,雖然反思的判斷力無須借用概念進行審美,但同樣具有普遍性。在「決定的判斷力」中,人的心靈中給予的是普遍者(規則、範疇),人再把特殊者(感官材料)歸於其下,其實這就是於第一批判中,把範疇應用在現象上的能力;而「反思的判斷力」則在人的心靈中,給予的是特殊者,判斷力要為特殊者尋找普遍者。
康德發現在自然界中有大量偶然現象,如果人以認識態度去接觸自然界,然後試圖把所有自然事物都一一統合在自己的概念之內,那是幾乎是不可能的。康德發現人在審美時所遇到眾多的自然界事物,會傾向為這些特殊的現象尋找一個普遍的統一原則。
所以我們審美時會把合乎目的的形式加諸於現象之上,但這並不表明自然現象本身真的具有目的,對象只是合乎人的主觀目的,綜觀而言這就是康德所言的「無目的的合目的性」。例如人們認為「這朵花很美」,實際上人的審美愉悅與花本身無關,美只是人心中的意象。不過這種主觀體驗同樣具有普遍性,所以是一種主觀的普遍性,意思是當人們說「這朵花很美」,在康德看來這含蘊了那人希望別人也會認同「這朵花很美」。
第三個契機是「關係」。康德的意思是審美對象的內容不是審美的重點,對象的形式才是根本。如果審美太重視對象的內容,就會落入感官享受和實用角度,這就已經不是審美判斷。康德認為人們要關心的是對象呈現在主體面前的形式,當人覺得對象仿佛具有某種目的性,其實都是出於主體自己的反思與知性自由協調的後果,並不是對象真的具有自己的目的。
第四個契機是「模態」。康德認為美是無需概念而具有必然性。他規定了審美具有主觀的普遍性,普遍性表示美感是可以傳達予他人,由此康德認為美具有共通感(common sense)。共通感的意思是當人給出一個審美判斷後,他可以跟別人討論,爭取別人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