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合作|從財富驅動階段「適度折返」 深圳可助港拾經濟活力
深圳剛剛迎來了建設經濟特區四十周年。當此之際,深圳需要深刻認知深港關係的重要性,香港則應着力挖掘「雙區驅動」框架下深圳在香港未來發展中的價值,共同應對全球錯綜複雜的政治經濟格局變化,繼續聯手演繹升級版港深「雙城記」。
撰文︰張玉閣
根據管理學大師米高.波特(Michael Porter)的競爭力發展四階段理論,香港大體上處於財富驅動階段,主要特徵是動力開始衰減,經濟開始走向衰落,導致一系列問題發生和矛盾激化。只有創新驅動,才能保證競爭力持續提升和經濟可持續發展。香港需要補上創新驅動這一課,從財富驅動階段「適度折返」(「全面折返」既不可能,也不現實)到創新驅動階段。即便「適度折返」,僅憑香港自身也難免力有不逮。
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雙區驅動」框架下,深圳助力香港「適度折返」的價值突顯。
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大灣區佈局有兩大特點:一是極點帶動。發揮香港—深圳、廣州—佛山、澳門—珠海強強聯合的引領帶動作用;二是優化提升中心城市。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
一定意義上,這一空間佈局可以視為十多年前頒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升級版,規劃範圍增加了香港和澳門,以城市組合的概念替代「東岸」、「西岸」的描述,突出「極點」的引領帶動作用。同時,四大「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中,港澳排在穗深之前,表明「中心城市」和「核心引擎」更多的是綜合性、功能性考量,經濟體量只是考量因素之一。無論從哪一方面考量,「香港—深圳」都是最重要的。就「極點帶動」而言,「香港—深圳」是唯一由兩個中心城市、兩個核心引擎構成的「極點」。就經濟體量而言,2019年「香港—深圳」GDP之和約為5.2萬億元(人民幣、下同),較「廣州—佛山」約3.4萬億元高出約1.8萬億元。
《綱要》強調,香港要「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深圳要「加快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努力成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創新創意之都」,「香港—深圳」等於「創新+服務」,既體現了大灣區的特點,也昭示了大灣區的發展趨勢。
「香港—深圳」:1+1>2
在大灣區建設中,「香港—深圳」是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對外開放戰略的重要承擔;是打造高品質發展典範的核心動力所在;是建設世界一流科技灣區,率先探索創新驅動發展模式,探索創新經濟和服務經濟有機融合的首要平台;是強化城市分工協同、啟動城市群集約效益的重要引領;是探索「一國兩制」下體制機制創新、促進要素高效便捷流動的試驗場。
這一責任和使命源於港深的特殊關係,即在多核心、多極點的城市群發展格局中,「香港—深圳」最能產生「1+1>2」的乘數效應,形成推動大灣區發展的強大內生動力,特別是兩個城市經濟體量和城市功能疊加所形成的輻射能力和帶動效應。在此進程中,處於財富驅動階段的香港和處於創新驅動階段的深圳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彼此協同,相互補位,形成具創新驅動和財富驅動混合特徵的發展格局。這一發展趨勢已經初見端倪,前景值得期待。
中共中央、國務院在8月18日發布了《關於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下稱《意見》),開首第一句是「黨和國家作出興辦經濟特區重大戰略部署以來,深圳經濟特區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重要視窗,各項事業取得顯著成績,已成為一座充滿魅力、動力、活力、創新力的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意即表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是可媲美深圳經濟特區成立的重大事件,不僅是深圳發展的里程碑,也是國家重大發展戰略;亦即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並非深圳一己之事,就如深圳經濟特區是國家改革開放的先導。在國家戰略層面,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地位相同,並形成「雙區驅動」的發展格局。
先行示範區:重構港深關係
從「香港—深圳」的角度看,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有利於「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是「既要把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建設好,也要把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建設好」的戰略部署。
就此而言,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意味着深圳將替代香港其實是個偽命題。廣義上,深圳對香港的替代早就開始,「前店後廠」其實就是一種替代。時至今日,港深之間可以替代的都已經替代完畢,餘下的則難以替代乃至不能替代。比如深圳替代不了香港的金融,香港替代不了深圳的科創。而在更深的層次上,深圳對香港的金融構成支撐,香港對深圳的科創深度參與。港深既是合作協同關係,也在向交融一體關係發展。
從發展階段上看,香港已經進入後現代社會,香港社會不太關注GDP多少,也不太在意深圳超過香港。深圳繼續秉持單純發展主義的理念,政治問題持續成為香港社會的焦點,港深之間則難免「雞同鴨講」般的話題錯位。因此,港深均需作出調整,共同考慮未來可能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共同探索港深協同發展新方式、新路徑,聯手重構有利於發揮財富驅動階段和創新驅動階段優勢的新型港深關係,形成「各好其好,好人之好,好好與共,深港協同」發展格局。
雙區驅動意涵:港深科創合作
《綱要》提出「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意見》提出「以深圳為主陣地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是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構成,也是核心引領,以及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主導路徑和方式。
迄今為止,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共有三個,分別在北京、上海和合肥,分別依托於北京大學、復旦大學和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內地頂級名校。由於深圳沒有頂級大學,意味着第四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路徑和方式與前三個有所不同。
「以深圳為主陣地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在一定意義上可理解為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是對廣深港澳乃至東莞、珠海等周邊城市的科技創新要素資源的系統性整合,相當於構建大灣區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以深圳較強的科技成果產業化能力、產業和應用創新能力為牽引,有效激發周邊城市頂級大學和科研機構、科學基礎研究的活力,走出一條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的獨特路徑。
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是連接大灣區和「先行示範區」的重要紐帶,「香港—深圳」是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的主角。「雙區驅動」框架下的港深科創合作,是香港能否實現從財富驅動階段「適度折返」的決定性因素。
波特在《國家競爭優勢》(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一書中指出,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大致會經歷生產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創新驅動和財富驅動四個階段。在生產要素驅動階段,主要依賴廉價勞動力和原料等基本生產要素來提升競爭優勢,從而推動經濟;投資驅動階段則通過大量投資來升級生產水平,如大量興建廠房和購買先進設備等;在創新驅動階段,企業除吸收國外技術和改善生產方式外,本身亦具備創造力,並能藉此獲得優勢;在財富驅動階段,受前三階段財富累積影響,企業再投資和創造的意欲較低,推動經濟發展往往是為了保持財富,導致產業創新與升級減緩,工資增長停滯。
上文節錄自第229期《香港01》周報(2020年8月31日), 文章原題《從財富驅動階段「適度折返」 深圳可助港重拾經濟活力》。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