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公社】德甲搓完場風波 球迷怨憤跟香港如此相近
賀芬咸班主賀普(Dietmar Hopp)成為德國球迷的攻擊對象,更引發多場德甲聯賽的示威活動。究其原因,是德國球迷不歡迎外來資本入主球會、破壞「50+1」條例。
「50+1」保障德國球迷以民主共治(會員制)的方式,參與球會管理,成為了他們不可逾越的底線。本文嘗試回應香港球迷疑惑之處:一方面是賀普並不像那些土豪球會的班主以本傷人,為甚麼招來這麼大規模的反撲;另一方面是德國球迷何以有這麼大的話語權、一直保存「50+1」不被廢除。
撰文:高俊賢@運動公社
如果說反對賀普是反對商業足球,就是焦點錯置了。賀芬咸本來是一個小村鎮,球會能夠從地區聯賽一躍成為德甲份子,是得力於賀普的巨額投資(5年前有媒體報道他投放了3.5億歐元)。
賀普創辦跨國電腦軟件企業SAP,身家達159億美元,即使加上近五年來對球會的投資,也只不過是九牛一毛。因此,賀芬咸對賀普來說,絕不是逐利的生意。如果說賀普以本傷人,賀芬咸本季在轉會市場上最大筆的投資,就是以1200萬歐元羅致沙馬斯高(Diadie Samassékou)和達布爾(Munas Dabbur)。賀芬咸的資源投放,有許多落在球會基建和青訓建設(例如引入訓練系統Speed Court)。過去數年賀芬咸在少帥拿高士文領軍的領導之下,成為德甲最有朝氣、最具前瞻視野的球會之一。要衡量一家球會對於足球運動發展的貢獻,賀芬咸不只推動技戰術、青訓的進步,而且使社區揚名於世,賀普所做的事絕對不值得人們如此撻伐。
賀普對賀芬咸付出的,只是對足球運動的一腔熱誠,和對球會的愛而已。無奈的是,他的最大原罪就是變相鼓勵資本力量營運球會,扭轉原來球迷、班主共治的格局。
至於第二道問題,卻是香港球迷最不解的地方。足球會本來不應該是班主持有的私產,而是由眾多持份者共同參與營運,包括球迷、社區人士和班主。1998年「50+1」推行之前,德國球會一律是非盈利性質的註冊協會(Eingetragener Verein),但隨着足球職業化和商業化開始擴大,這種以義務性質推動的體制不能支撐球會日益複雜的管理,所以德國足協才在球會層面推行股份制,既保留會員制度,也容許會員代表參與股份制的決策程序。
▼拜仁與賀芬咸互傳到完場(按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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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參與共治,就是保留德國足球最原始、也是最珍貴的土壤。球迷可以通過決策維持低廉的入場票價、抵制海外電視轉播帶來的賽程變化,亦可以容許退役職球員、社區人士以會員身份維持對球會的影響力,有利球會文化的傳承。德乙球會聖保利之所以繼續宣揚左翼思想,大部份球隊積極搞自家青訓而不是大灑金錢,都是源於這片土壤。
如是者,其實賀普也不是壞人,但如果賀普的模式扭轉了「50+1」,這種球迷民主共治的基礎就會土崩瓦解。
筆者與一位在本地球圈的人士討論針對賀普的抗議事件。後者深深慨歎的是,香港的足球氣氛之所以未能在民間社會積極擴散,欠缺的就是像德國球迷般的動員組織,以及直接參與球會的管理,使香港職業足球這些年停留在「老細足球」,淪為某些人的私產、玩具。香港球圈被一少部分人把持,內部資訊長期封閉,球迷參與的意識也遠不如外國(這裏所指的不僅只是滿足入場的要求,而是參與球會管治),又怎可以追求長遠的進步?
賀普風波讓我們認識「50+1」。如果我們了解其進步意義,更會為香港足球的現況扼腕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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