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案|歐盟稱不應用法律壓制合法新聞工作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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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2020年為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專題報道,她涉兩度使用查冊系統時作虛假陳述被捕,她否認控罪。案件4月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她被裁定2項罪名成立,兩罪合共罰款6000元。歐盟22日在Twitter發文回應事件。

被告蔡玉玲爭議,雖然新聞報道題目廣闊,但主要以調查7.21事件,及涉事車輛在道路上如何被使用,和交通運輸事宜有關。(陳家怡攝)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在Twitter發文回應,稱裁決是一個提醒,指新聞自由不能被視為理所當然,以及法律不應被用來壓制合法新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