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驗中國人大施政能力的時候到了
廣西來賓中院的風波剛剛平息,又一起跟司法系統相關的事件引發輿情震盪。
2023年9月5日,中國人大網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其中《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的第三十四條第二款和第三款引發廣泛爭議。其中最重要的爭議點,來自第二款提及的「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和第三款提及的「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均將受到治安處罰。
草案中提到的「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究竟該如何定義?在法律實踐過程中又該如何界定?這是人們普遍的疑惑。如若含糊的概念成為法條,不僅會助長執法者憑個人喜好和長官意志抓人,而且還會刺激民粹主義和極端民族主義情緒蔓延。9月6日,湖北武漢有網友發視頻稱,在盤龍山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穿初唐時期服裝拍照,遭工作人員三次驅趕,給出的理由是「不要把日本人的裝扮帶到這裏。」
截止《香港01》發稿前,來自法學界和律師群體的接續發聲已經不少,其中包括清華大學法學院勞東燕、北京大學法學院車浩、華東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童之偉、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劉思達、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碧、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宏、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葉竹盛,以及從媒體人轉型為律師的石扉客等。而在中國人大官網的「法律草案徵求意見」一欄,同時在徵求意見的五部法律,其中「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的意見條數最多,達到四萬餘條。
人們質疑和反對該修訂草案的理由不難理解,但放在草案公布前是否充分徵求專業意見和在引發輿情海嘯之後最終如何定紛止爭兩個維度來看,問題遠不止條文本身。
先看修訂草案公布前。按理說,為了維護最高權力機關的權威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在公之於眾之前,理應充分徵求各方面的意見,以便最大限度形成統一意見,弱化紛爭。但從法學界的反應來看,他們也只是早於公眾幾天知曉這一修法內容,專業意見並未在前期發揮作用。
北京大學教授王勇就此建言,「建議在出台任何重大的政策與立法之前,更充分的聽取不同方面的意見。公開的聽證會是一個很好的方法。決策民主化與立法過程民主,是貫徹社會主義全過程民主的具體體現。建議有關方面充分考慮不同方面的意見。」
再看最終如何定紛止爭。按照中國人大官方公布的通知,該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是9月30日。而今,面對來自各方面的洶湧輿情,修訂草案將如何應對事關「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問題,考驗着立法部門的施政能力和智慧。
早在今年兩會之後,《香港01》在《最高法、最高檢的挑戰在報告之外》中即寫道,「經過疫情三年的全方位考驗,對最高法、最高檢來說,真正的挑戰並不在報告裏,而在於如何在疫後重建人們對法治的信心,以及如何及時回應社會面對於具體個案的追問與不解。」中國調整堅持了三年的嚴厲「動態清零」防疫政策後,社會面的一個突出變化是:一方面人們對法治極度失望,因為過去三年尤其是上海疫情開始,確實發生了很多人跌破人們常識和法律底線的事件,比如入戶消殺,隨意封控低風險小區等。另一方面人們的法制意識空前高漲,這也是為何今年兩會不少與法相關的提案能引發輿論極大關注的大背景。
今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引發的輿情已經瀰漫開來,作為最高權力機關,中國人大必須有所作為,所謂「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否則,不僅人們對法治的失望會進一步雪上加霜,而且官民之間的互信也會因此再度折損。這筆「總體賬」和「長遠賬」如何算,考驗着中國人大的施政能力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