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挑戰|良政善治在哪裏 中國離第五個現代化有多遠

撰文:應濯
出版:更新:

2013年,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即「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這被《香港01》概括為「第五個現代化」,是繼毛澤東時代提出、鄧小平時代確認和發展的工業、農業、國防、科技等「四個現代化」之後的政治現代化。如今,九年過去了,「第五個現代化」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第五個現代化」抓住了數千年以來中國治理問題的總根源,既關乎改革開放以來累積的發展成果能否被守住,又深度影響未來中國能否實現長治久安和良政善治。畢竟,一個國家若不能實現政治現代化,勢必容易「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疫情下中國式治理瑕瑜互見

三年前,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習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一次會議上說:「這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現在看來,這句話所言非虛。三年的疫情防控將中國治理的優點和缺點都顯現出來。

2020年3月31日,武漢封城期間,一名女子在武漢市一家檢疫賓館接受核酸檢測。(AP)

一方面,作為中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關鍵構成的新型舉國體制,具有當今世界罕見的極強組織和動員能力,能快速整合和協調全國範圍內的人力和物力。這也是為何三年前新冠病毒毒性最嚴重時,中國能在世界各地疫情相繼失控,大量生命被病毒奪去的情勢下控制疫情,實現動態清零的目標。當然,隨着病毒毒性持續減弱但傳播力更強,中國實現動態清零的難度越來越大,疫情反彈的次數越來越多。

另一方面,中國現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又往往容易以宏大、整體、目標之名淹沒具體、微觀和個體,公權力的運行容易任性。尤其是在地方執行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層層加碼、一刀切的亂象,對公民正當權益造成擠壓乃至損害。三年防疫過程中的過度防疫,比如「惡意返鄉」、「種地道歉」、「鐵絲鎖門」和「一人陽性、全樓隔離」,動輒全域靜默、封城,莫不暴露出中國治理的軟肋。

現有中國治理的一個非常突出特徵是對上負責貫穿始終,對下負責卻往往在涉及全局問題、長遠問題或上級關注、矛盾激化才會起效,以至於日常只有對上負責,對下負責卻易被忽略。這固然可以讓中國治理具有超強的資源整合與調動能力,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但容易造成不少官員施政只盯着上級,甚至不惜為了討好上級而造假或損害轄區民眾的權益。不論是層層加碼、一刀切、寧左勿右,還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權力傲慢,皆與此密不可分。

上海疫情:有私人樓被強制徵用作隔離營,業主抗議。(網上圖片)

曾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魏加寧在題為《中國當下,解決宏觀問題要靠微觀改革,解決短期問題要靠長期主義》的演講中指出:「中國監管體制存在的最大毛病就是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不對市場負責,不對法規負責,不對老百姓負責。」

早在2020年疫情大爆發之初,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便曾警示過度防疫:「不少公職人員、尤其是地方上的領導者在過去幾十年的公共生活中形成了一種不良積習:但凡有突發事件,首先想到的是把自己手中的權力擴大和運用到極致,同時把公民、個人的權利自由壓縮或限制到極致,並且以這種方式向上表白自己辦事『堅決果敢』『舉措強有力』『能幹、有擔當』」。遺憾的是,他的警示不幸言中。

地方一刀切亂作為 侵蝕公權力

某種程度上講,中國奉行的嚴格防疫模式之所以不再像三年前那樣獲得廣泛支持,正遭到越來越多的的質疑,除了因為病毒特性和全球防疫形勢變化之外,一個很重要因素是許多地方的層層加碼、一刀切和亂作為,傷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蝕了公眾對於動態清零的信心。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重大任務。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確定12月4日為國家憲法日。圖為12月4日,西安市民在憲法日宣傳活動現場觀看依法治國宣傳展板。(新華社)

本來,中國高層多次明確要求「提高科學精準防控水平,不斷優化疫情防控舉措」,「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採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用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但不少地方在執行過程中,只盯住防疫這個單一目標,甚至無限強化,卻背離科學防疫,忽略經濟社會發展,以至於造成諸多次生問題,引發民怨。高層表態和地方執行的落差,反映的是中國治理與高層意志、人民訴求的不匹配。

日裔美國政治學家福山認為,一個良好的政治秩序包括三個要素:強大的國家、法治和責任政府。對於當下中國來說,強大的國家或者說強有力政府總體上是達成了,但法治和責任政府均存在明顯短板。法治是一套公開透明、穩定的規則和程序,讓公眾建立預期,否則人心不穩,疑慮叢生。責任政府偏向民主維度,是讓民眾可以有效監督和問責政府施政。若中國治理能在保持強有力政府的同時,引入具有剛性約束力的民主問責機制,踏踏實實地推行法治,那離良政善治便不遠了。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第五個現代化」,是關乎中國能否實現良政善治的政治現代化。其中,治理體系是指制度、規則,治理能力是指人。正如鄧小平所言,「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好的制度能夠有效地避免人類的愚蠢錯誤,避免政治的任意性和不穩定性。好的人則是讓好的制度落到實處,就比如,即使有最佳的交通管理規則,但如果沒有交通警或交通警亂執法、不會執法,這些交通管理規則也只是擺設。

江蘇豐縣生育八孩母親案。(江蘇省廣播電視總枱「我蘇視頻」截圖)

良政善治核心是以人民為中心

良政善治在哪裏?中國距離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第五個現代化」還有多遠?改革開放40餘年以來,伴隨着經濟社會翻天覆地變化和東西方不同觀念的相互碰撞,中國人的價值觀念、權利意識和視野早已發生根本性變化。為何豐縣八孩女子事件能引發全網憤慨?為何腐敗、特權或官員亂作為一經公開便千夫所指?歸根結柢是是中國人的思想面貌和精神觀念發生了變化,對政治有更高的訴求。

可以說,當下中國社會一個極為突出的矛盾是既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不現代化與人民日益增長的權利意識之間的矛盾,是國家治理在滿足人民對於法治、民主、公民權利等訴求方面有較大落差。這不僅在國家層面,在地方治理層面更為突出。9年前提出的「第五個現代化」抓住了中國治理各種問題的總根源,事關中國長遠發展,經由疫情三年的檢視,這一問題更加緊迫,成為了中共二十大的重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