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hodology:時裝方法學

撰文:一物特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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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學,是指研究一件事所採用的獨特方法與規則,是一門關於「如何用」的學問。以此為名的本地時裝品牌Methodology,創辦人兼創意總監徐思倩(Glori)解釋說,現實裡有好多不同的方法去做好每一件事,同時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方法去做每一件事,就好像衣服本身,有既定設計,卻又可以有不同的穿著方法。

Methodology 2017春夏女裝系列以度假為主題,飄逸透薄的裙裝突顯女性婉約美。
Glori的設計工作室處處都是她的靈感痕跡。
一切都是誤打誤撞,卻又如此順理成章。
徐思倩(Glori)於2012年創立了本地時裝品牌Methodology。

撰文及圖片:Kathy Ko (部分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大學時在美國讀插畫,畢業後曾任職迪士尼畫童裝,後來因工作簽證問題回歸香港。Glori坦言,那段日子很迷失,經濟不景氣、人們對插畫師的印象仍然停留在平面設計;輾轉間替一間本地家品廠做品牌設計,卻忽然對時裝開竅,「我不是那種自小喜歡時裝設計的設計師。小時候愛玩換裝紙卡公仔,覺得好美,僅此而已。」家裡開皮革廠,從記憶開始便瀰漫著皮革氣味,很濃、很重,敏感的她自言當時很抗拒。「當然,長大後就沒有這種抗拒心理了,但要說愛上時裝設計,已是美國大學畢業後的事。」

忽然間,Glori想做衫,卻發現不知從何入手。「基本上那時候對時裝設計的認識是零,叩門式入讀英國一時裝學院,從畫紙樣、縫製開始學起,要比其他同學多花兩三倍的時間。」幸好她勝在擁有電腦軟件知識及強烈的設計概念,在後面的時間追上進度。留英期間Glori雖曾到Paul Smith工作,畢業後還是回到香港。

那時候她仍未有任何想法,回港一個月,認識了兩位在連卡佛工作的買手朋友,他們看過Glori的畢業作品後便拍板入貨,著她放膽去做,就這樣2012年開始了Methodology的第一個系列。

Glori學插畫出身,最後卻創立了自家時裝品牌。未來她希望將更多插畫元素放到其時裝系列中。
你問我環保的定義,我覺得是物盡其用。用得愈耐用得最多,便是環保。
直至今天,Glori仍然堅持只用Upcycling的皮料作配飾設計。

設計上的「變形」、「一物多著」向來都是Methodology的精神,「在英國準備畢業系列時,開始關注時裝『可持續性』的議題,邊做資料搜集,邊發現原來香港的環保時裝發展如此乏善可陳。時裝是一件日常的事,我覺得自己可以做得更多。」回想第一個系列,100%採用upcycling的物料,當時她利用家人皮革廠製皮時掉下的資源,再收集其他製衣廠剩下的布料來進行製作。到今天,Glori依然堅持系列中有兩成設計具有「一物多著」功能,而配飾系列所用的皮料必須是upcycling的。

「當然,甚麼都不做是最環保的。但人在世上,便會消耗資源,本來就是一件不環保的事。你問我環保的定義,我會答是物盡其用,用得愈耐用得最多,只買自己需要而非想要的,便是環保。」一件衫可以「變形」,例如衫當裙著、前後調轉著、自由調節索帶長短等,就好似今季SS 17的度假系列,連身tube dress疊加一條裙,又可以變成一件tube。

「時裝是必需品,它本身不是一件浪費的事,只是人的處理手法令它變了質。」Glori分享她早前在衣櫃找到一件13歲時家人買回來的大衣,到現在仍然覺得手工、用料好靚。「以前中學時每年只可以買5、6件衫,卻會自己發揮創意,左披右搭去穿出自己的風格。現在fast fashion當道,時尚單品太容易得到,大家反而不懂得去珍惜,亦不肯花心思去配襯。」亦因此,Glori會為其設計提供基本的配搭方法,再鼓勵客人穿出自己的味道。

「一物多著」是Glori時裝設計主張,同一襲薄紗,既可當作上衣亦能作為裙擺裝飾。
右邊的連衣裙款是她今季最常穿的設計。她以繩結貫穿整個春夏系列,索繩更可自由收放,隨意變法。
創作過程就好像拍了一場拖,由瞹眛、熱戀到互相熟悉,最後進入婚姻。做衫最好玩的瞹眛期可能只有5%,但我不認為這是妥協。

關於時裝設計,Glori有她的一套方法學。「我一般會先想好主題,而創作主題的靈感來源則大多來自自己喜歡的事。譬如說早前我好想好想揚帆出海,然後我先學懂游水,再去學習航海。」順理成章,SS 17女裝系列以度假為主題,設計的時候,她故意強調事物的對比。「提起航海,大家會即時想到力量、速度,男性剛強感很重;但同時溫柔的藍天、大海的波浪潮湧,還有富曲線美的繩結等等,卻產生強烈對比。」Glori喜歡帶出事物的兩面對比,就像回應Methodology的硬中帶柔,柔中帶剛的主張一樣。

即將登場的2017秋冬女裝系列則以二十世紀初葉軍服為靈感,顏色以鐵鏽紅、大地色、黃色等為主調。
軍服的功能性細節和配套裝備,融合柔軟的網布與羊毛混紡布料,加上強調腰線的設計,盡顯女性亦剛亦柔一面。

創作和每一位設計師的關係最密切,這可能是與生俱來的能力,也可以是後天培養得出的美學才能,由他們來詮釋創作,幾乎每次都可以得到讓人驚喜的答案。這次Glori把創作比喻為男女拍拖:「剛開始腦震盪階段,就好像是一段處於瞹眛期的關係,毋須負責任,這時候最開心。構思的過程呢,則踏入熱戀期,想像自己日日見到吳彥祖、古天樂般,好開心好甜蜜。到拍攝期,就像情侶拍攝婚照,仍然是開心的,卻彈出許多想法,開始感到各種憂慮。之後系列正式開售,彷彿一下子踏入婚姻,問題便來了。」

「我常常跟助手說,做衫最好玩的可能只有5%。」那麼,創立時裝品牌對設計師來說是一種妥協嗎?「不,我並不認為是一種妥協。」從一開始已經接觸到迪士尼、Paul Smith等大品牌,她明白設計也要考慮製作過程、成本控制等問題,「做設計愈多限制,創作力就愈大。在有限資源下創造無限的成果,令我更有成功感。」

設計室的靈感牆上,貼滿了Glori瞹眛對象的身影。
變與不變之間,我選擇變。

Glori形容自己是一個樂觀開朗、嚴重情緒化卻又適應力極強的一個人。接下來,她選擇脫離各大時裝周的時間表,7月實體店即將落戶尖沙咀美麗華,她直言或會流失一部分客戶,卻寧願爭取機會與客人互動,直面客戶的需要與喜惡。

「別人說要跳出框框。開店對我來說是讓我了解『框框』和界限的事,透過跟客人互動,將以往較慢的創作周期加快,在春夏和秋冬兩大系列之間,或會推出一些限定系列,即時放在店裡試反應。」在變與不變之間,她毫不猶豫選擇了改變,這便是她的時裝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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