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告吹】違反新加坡競爭法 Grab、Uber被罰7410萬

【收購告吹】違反新加坡競爭法 Grab、Uber被罰7410萬
撰文:鄺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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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叫車服務公司Grab早前宣布,收購電召車公司Uber的東南亞業務,惟計劃最終告吹,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CCCS)裁定有關交易違反當地競爭法,將對兩間公司罰款合共1,300萬坡元(約7,410萬港元)。

當中,Uber需繳交660萬坡元的罰款,而Grab則需繳交640萬坡元罰款。

Grab今年3月時宣布收購Uber的東南亞業務,但CCCS隨後表示,兩家公司合併將削弱市場競爭,導致用戶的乘車費增加,而新的競爭者將面臨極高的門檻,導致創新減少,服務質素下降。CCCS要求兩間公司暫時不得整合在新加坡的業務,並展開有關調查。

衰!網約車女司機怨路遠 暗示要小費 女乘客聽1句嬲爆疑遭歧視

撰文:桃樂斯 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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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職業司機都想賺多些錢,但服務態度都經常引起討論。日前馬來西亞有網民發帖抱怨,指她叫了1輛Garb網約車,但女司機來到後,不斷埋怨花費不少時間才來到接載她,又暗示想要小費。正當樓主打算會給對方小費時,司機突然說出1句帶有歧視意味的說話,令她頓時收回給小費的決定,事件亦引來網民關注,批評該司機「抱怨自己的工作並指責他人,是可恥的」。

馬來西亞有女子坐Grab出租車被司機要求給小費,公審對方1句話涉歧視。(Twitter截圖)

馬來西亞媒體報道,當地有女子在X(前稱Twitter)「mediha_m」帳號發文,指日前登上1輛Grab出租車,上車時女司機已經「黑臉」,中途又開始抱怨,指她剛才需要兜路,花費不少時間才能來到接載樓主,話語中暗示想要小費。樓主聽到後,本想給司機小費作補償,不料對方突然稱:「戴頭巾的人都不會給小費。」使她覺得被歧視,故堅拒給對方小費。

不少網民批評司機工作態度,「抱怨自己的工作並指責他人,是可恥的」。(示意圖,資料圖片)

有網民批評該司機工作態度,「抱怨自己的工作並指責他人,是可恥的」、「你應該留下一則評論:『這裏有一個小費,不要一概而論,我本來打算給你30令吉(約50港元)小費』」、「我一直無法理解司機這種態度,畢竟是看到接送地點後才接受訂單」。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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